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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对2004年度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督导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
│ 一级 │ 二级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 分值  │             计分办法              │
│ 指标 │ 指标 │                    ├──┬─┼────────────────────┬──────────┤
│   │   │                    │ F │NF│          F          │    NF     │
├───┼───┼────────────────────┼──┼─┼────────────────────┼──────────┤
│A1管理│B1贯彻│贯彻教育法规政策            │20 │0 │贯彻教育法规政策(20分)         │不计分。      │
│体制 │教育法│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教│  │ │认真贯彻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认真学习│          │
│F60分 │规政策│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农村教育特别│  │ │《张高丽在山东省庆祝第二十个教师节暨表彰│          │
│NF50分│F20分 │是农村义务教育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制│  │ │大会上的讲话》,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关于│          │
│   │   │定促进本区域内各类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政│  │ │教育优先发展、加强农村教育工作、促进各类│          │
│   │   │策措施,开展相关活动,解决实际问题,切实│  │ │教育健康协调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认真组织实│          │
│   │   │予以保障。               │  │ │施,召开了庆祝教师节大会,开展了有关活动│          │
│   │   │                    │  │ │,当地党政一把手到会讲话,表彰优秀教师和│          │
│   │   │                    │  │ │教育世家,分管领导经常深入学校,走访看望│          │
│   │   │                    │  │ │教师,解决教育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按20、15│          │
│   │   │                    │  │ │、10分三档计分。            │          │
│   ├───┼────────────────────┼──┼─┼────────────────────┼──────────┤
│   │B2完善│1.教师工资管理体制           │30 │50│教师工资管理体制(30分)         │教师工资管理体制(50 │
│   │以县为│采取切实措施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农村义│  │ │①所辖县均将教师工资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 │分)         │
│   │主体制│务教育管理体制,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上收│  │ │计15分。否则,计分=12分÷所辖县数×  │①年内纳入县本级财政│
│   │F40分 │到县集中管理,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不│  │ │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的县数。       │预算,计分=25分÷所│
│   │NF50分│留缺口,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按统一标准发│  │ │②所辖县均将教师工资上收到县集中管理, │辖县数×年内纳入县本│
│   │   │放。                  │  │ │统一标准发放,计15分。否则,计分=12分 │级财政预算的县数。 │
│   │   │                    │  │ │÷所辖县数×统一标准县数。       │②年内在县域内统一标│
│   │   │                    │  │ │                    │准,计分=25分÷所辖│
│   │   │                    │  │ │                    │县数×年内在县域内统│
│   │   │                    │  │ │                    │一标准县数。    │
│   │   ├────────────────────┼──┼─┼────────────────────┼──────────┤
│   │   │2.执行教师编制             │10 │0 │执行教师编制(10分)           │不计分。      │
│   │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2]44号文件要│  │ │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2]44号文件下发后│          │
│   │   │求,对缺编教师及时补充,新进教师符合文件│  │ │,按文件要求,对缺编教师及时补充、对超编│          │
│   │   │规定;积极主动地解决超编问题,对超编教师│  │ │教师有分流措施各计3分,否则分别扣3分,计│          │
│   │   │有分流措施。              │  │ │0分;新进教师符合文件规定计4分,否则,扣│          │
│   │   │                    │  │ │4分,计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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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监控│B3依法│1.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有关制度     │5  │0 │建立实施义务教育工作有关制度(5分)    │不计分。      │
│机制 │监督和│建立实施了义务教育工作报告制度和教师工资│  │ │①市、县实施了义务教育工作报告制度计3分 │          │
│F120分│督导整│发放情况通报制度;设立了教师工资拖欠举报│  │ │。2004年市报同级人大和县报市的报告每缺1 │          │
│NF20分│改  │电话。                 │  │ │份扣1分,扣完3分止。②市建立教师工资发放│          │
│   │F25分 │                    │  │ │情况通报制度、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分别计1分 │          │
│   │   │                    │  │ │,否则分别计0分。            │          │
│   │   ├────────────────────┼──┼─┼────────────────────┼──────────┤
│   │   │2.对2003年督导整改           │20 │0 │对2003年督导整改(20分)         │不计分。      │
│   │   │针对2003年综合督导评估省督导团提出的问题│  │ │①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存在的每个问题都有具体│          │
│   │   │及整改意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进行整改,│  │ │的整改措施,相应明确和落实了责任,计5分 │          │
│   │   │效果显著。               │  │ │。有整改措施,但不具体,责任不落实,按 │          │
│   │   │                    │  │ │3、5分两档扣分。无整改措施,扣5分,计0分│          │
│   │   │                    │  │ │。                   │          │
│   │   │                    │  │ │②对提出的存在问题全部整改落实到位计20分│          │
│   │   │                    │  │ │(包括上述整改措施①得分)。否则,每有1项 │          │
│   │   │                    │  │ │不落实按5、10分两档扣分,扣完得分止。仅 │          │
│   │   │                    │  │ │有措施,没有落实效果,B3—2指标计0分。 │          │
│   ├───┼────────────────────┼──┼─┼────────────────────┼──────────┤
│   │B4教育│教育教学管理              │40 │0 │教育教学管理(40分)           │不计分。      │
│   │教学管│坚持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育教学│  │ │①凡存有不具备基本的办学条件,学校管理脏│          │
│   │理  │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  │ │、乱、差,不能够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的学校,│          │
│   │F40分 │教育,学校管理规范,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 │扣20分,计0分。             │          │
│   │   │。                   │  │ │②在中考招生中,没有违反“三限”规定招收│          │
│   │   │                    │  │ │高额收费学生等现象,计10分。否则,扣10分│          │
│   │   │                    │  │ │,计0分。                │          │
│   │   │                    │  │ │③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下达高考升学率指标│          │
│   │   │                    │  │ │,不以升学率作为考核学校工作的唯一指标,│          │
│   │   │                    │  │ │不单独以中考、高考升学率和升学人数奖励学│          │
│   │   │                    │  │ │校和教师,计10分。否则,扣10分,计0分。 │          │
│   ├───┼────────────────────┼──┼─┼────────────────────┼──────────┤
│   │B5学校│1.安全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      │15 │0 │建立责任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15分)    │不计分。      │
│   │安全 │认真贯彻《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  │ │①市、县、乡、校安全工作责任明确,责任制│          │
│   │F25分 │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  │ │度落实到位,计3分。县、乡、校有1个单位落│          │
│   │   │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开展中小学和幼儿│  │ │实不到位扣3分,计0分。         │          │
│   │   │园安全专项整治,按专项整治行动主要检查项│  │ │②对门卫、值班、校舍、食堂、食品卫生、学│          │
│   │   │目61条进行检查整改,建立健全保障师生安全│  │ │生交通、供电设施、防爆、防盗等人员集中场│          │
│   │   │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机制,各项防范措│  │ │所或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部位的安全消防、防│          │
│   │   │施落实到位,无事故隐患,年内无安全责任事│  │ │疫等,部门检查到位、学校整改到位、重点防│          │
│   │   │故。                  │  │ │范措施落实到位,计10分。每发现1处学校防 │          │
│   │   │                    │  │ │范措施不到位扣10分,计0分。       │          │
│   │   │                    │  │ │③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认真予以实施,计2分 │          │
│   │   │                    │  │ │。否则,计0分。             │          │
│   │   │                    │  │ │年内市域内学校每有1起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          │
│   │   │                    │  │ │从B5—1指标得分中扣5分,扣完得分止。年内│          │
│   │   │                    │  │ │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B5指标判0分。   │          │
│   │   ├────────────────────┼──┼─┼────────────────────┼──────────┤
│   │   │2.学校安全教育             │5  │0 │学校安全教育(5分)            │不计分。      │
│   │   │重视和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师生│  │ │经常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结合实际组织师生│          │
│   │   │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  │ │开展安全自救演练,初中以上学生均进行了艾│          │
│   │   │                    │  │ │滋病防治教育,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 │          │
│   │   │                    │  │ │。                   │          │
│   │   ├────────────────────┼──┼─┼────────────────────┼──────────┤
│   │   │3.学校周边环境             │5  │0 │学校周边环境(5分)            │不计分。      │
│   │   │切实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和文化市场的治理│  │ │每发现1处学校周边环境不良,校内或校门前 │          │
│   │   │。校内及校门前两侧无乱摆摊点;校园周边无│  │ │两侧有乱摆摊点,或校园周边有危害学生身心│          │
│   │   │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  │ │健康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录像厅等场所,扣│          │
│   │   │。                   │  │ │5分,计0分。              │          │
│   ├───┼────────────────────┼──┼─┼────────────────────┼──────────┤
│   │B6教育│1.教育工作考核             │20 │10│教育工作考核(20分)           │教育工作考核(10分) │
│   │工作考│市建立实施了将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果列入│  │ │①有市委组织部门参与发文建立了考核制度计│①按照市委组织部等部│
│   │核和奖│对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政绩考核内容的│  │ │5分。                  │门发文,市2004年起实│
│   │惩机制│制度。                 │  │ │②有市委组织部门参与实施了对县政府主要领│施了对政府领导教育工│
│   │F30分 │                    │  │ │导和分管领导教育工作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考核制度,计6分。 │
│   │NF20分│                    │  │ │列入对其政绩考核的内容,计10分;对考核结│②2004年市有市委组织│
│   │   │                    │  │ │果予以公示的,加5分。市采取其他方式对县 │部门参与发文建立将县│
│   │   │                    │  │ │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教育工作政绩考核,│教育工作情况纳入对县│
│   │   │                    │  │ │计8分。                 │政府领导政绩考核内容│
│   │   │                    │  │ │                    │制度,计4分。    │
│   │   ├────────────────────┼──┼─┼────────────────────┼──────────┤
│   │   │2.表彰制度               │10 │10│表彰制度(10分)             │表彰制度(10分)   │
│   │   │建立了对义务教育工作先进县、乡表彰奖励制│  │ │①市建立实施了对义务教育工作表彰奖励制度│市依据2003年度教育工│
│   │   │度。                  │  │ │计6分。否则计0分。           │作综合督导评估结果,│
│   │   │                    │  │ │②所辖县建立实施了该项制度计4分,每有1县│对经督导评估认定成绩│
│   │   │                    │  │ │未建立扣2分,扣完4分止。        │显著的县和单位进行表│
│   │   │                    │  │ │                    │彰奖励的,计10分。 │
├───┼───┼────────────────────┼──┼─┼────────────────────┼──────────┤
│A3教育│B7教育│1.教育总投入增长            │10 │0 │教育总投入增长(10分)          │不计分。      │
│经费投│经费投│教育部门教育总投入2004年比2003年的增长符│  │ │教育部门教育总投入2004年比2003年每增长1 │          │
│入  │入增长│合法规政策要求。            │  │ │%计1分,最多计10分。          │          │
│F260分│F50分 ├────────────────────┼──┼─┼────────────────────┼──────────┤
│NF220 │NF50分│2.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增长      │20 │20│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增长(20分)    │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经│
│分  │   │财政预算内生均教育经费,2004年比2003年增│  │ │小学、初中增长分别计6分;普通高中、职业 │费增长(20分)    │
│   │   │长。                  │  │ │高中增长分别计4分。达不到增长的,    │2004年比2003年小学、│
│   │   │                    │  │ │不得分。                │初中生均每提高1%, │
│   │   │                    │  │ │                    │分别计0.5分,最多各│
│   │   │                    │  │ │                    │计10分。      │
│   │   ├────────────────────┼──┼─┼────────────────────┼──────────┤
│   │   │3.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 │20 │30│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增│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
│   │   │例增长                 │  │ │长(20分)                │出占财政总支出比例增│
│   │   │财政总支出中教育经费所占比例2004年高于20│  │ │达到要求计20分。否则,2004年比2003年每降│长(30分)      │
│   │   │03年。                 │  │ │低0.1%扣2分,扣完20分止。       │2004年比2003年每提高│
│   │   │                    │  │ │                    │1%计6分,最多计30分│
│   │   │                    │  │ │                    │。         │
│   ├───┼────────────────────┼──┼─┼────────────────────┼──────────┤
│   │B8教师│工资发放                │40 │50│教师工资发放(40分)           │工资发放(50分)   │
│   │工资 │按国家和省定标准,县域内教师工资统一标准│  │ │①所辖县均高于和达到省标准计30分。否则,│①所辖县农村教师工资│
│   │F40分 │,按月足额发放。            │  │ │计分=28分÷所辖县数×高于和达到省标准的│年内达到省及以上标准│
│   │NF50分│                    │  │ │县数。所辖县均达到国家标准计28分。否则,│,计分=40分÷所辖县│
│   │   │                    │  │ │计分=25分÷所辖县数×达到国家标准县数。│数×年内实现高于和达│
│   │   │                    │  │ │所辖县低于国家标准但均能够按规定统一按时│到省标准的县数。  │
│   │   │                    │  │ │发放计20分。否则,计分=15分÷所辖县数×│所辖县农村教师工资没│
│   │   │                    │  │ │低于国标按时发放县数。         │有全部达到省标及以上│
│   │   │                    │  │ │②所辖县均按省标准2004年以来不拖欠计10分│,但年内能够达到国标│
│   │   │                    │  │ │。否则每有1县拖欠扣5分,扣完10分止。  │及以上,计分=35分÷│
│   │   │                    │  │ │                    │所辖县数×年内达到和│
│   │   │                    │  │ │                    │高于国家标准的县数。│
│   │   │                    │  │ │                    │②对2003年以前拖欠教│
│   │   │                    │  │ │                    │师工资清欠的计10分。│
│   ├───┼────────────────────┼──┼─┼────────────────────┼──────────┤
│   │B9生均│1.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10 │0 │落实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10分)     │不计分。      │
│   │公用经│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在全省义│  │ │所辖县农村小学、初中生均公用经费分别不 │          │
│   │费  │务教育阶段学校试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  │ │低于240元、340元,计10分。否则,计分= │          │
│   │F60分 │见》(鲁政办发[2004]65号文),中小学生均公│  │ │8分÷所辖县数×达到上述标准的县数。   │          │
│   │NF50分│用经费达到基本标准要求。        │  │ │                    │          │
│   │   ├────────────────────┼──┼─┼────────────────────┼──────────┤
│   │   │2.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        │50 │50│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50分)      │财政预算内生均公用经│
│   │   │按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2004]65号文公布的│  │ │①所辖县都按不低于省规定的财政预算内生 │费增加(50分)    │
│   │   │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农村小学不低│  │ │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将农村小学、初中生 │全市统算,2004年农村│
│   │   │于30元,农村初中不低于40元,列入县、乡财│  │ │均公用经费纳入县、乡财政预算计10分。否 │小学、初中比2003年每│
│   │   │政预算,并落实到位。          │  │ │则,计分=8分÷所辖县数×按不低于省标  │提高1元各计1分,最多│
│   │   │                    │  │ │准列入预算县数。            │计50分。      │
│   │   │                    │  │ │②所辖县农村小学不低于30元,农村初中不 │          │
│   │   │                    │  │ │低于40元,各计15分。否则,农村小学(初  │          │
│   │   │                    │  │ │中)计分=14÷所辖县数×小学(初中)达到  │          │
│   │   │                    │  │ │上述标准县数。             │          │
│   │   │                    │  │ │全市统算,按上述标准,农村小学每低2元  │          │
│   │   │                    │  │ │,扣1分,初中每低2.5元扣1分,各扣完15 │          │
│   │   │                    │  │ │分止;每提高1元,各加1分,最多加10分。 │          │
│   ├───┼────────────────────┼──┼─┼────────────────────┼──────────┤
│   │B10教 │1.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30 │30│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30分)   │          │
│   │育费附│按规定足额征收城市教育费附加,并及时足额│  │ │按三税的3%足额征收,并全部拨付教育计30 │足额征收拨付(30分) │
│   │加征收│拨付教育部门使用,主要用于改善中小学办学│  │ │分。否则,实征额比应征额每少1%扣2分,扣│2004年足额征收并足额│
│   │使用及│条件。                 │  │ │完30分止。未全部拨付到位,此项不得分。 │拨付教育部门使用,计│
│   │多渠道│                    │  │ │                    │30分。       │
│   │筹资 ├────────────────────┼──┼─┼────────────────────┼──────────┤
│   │F60分 │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20 │20│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20分)    │开征及足额征收拨付 │
│   │NF60分│按照省规定及时开征,并足额征收及时足额拨│  │ │按照省规定及时开征,按三税的1%足额征收 │(20分)       │
│   │   │付教育部门使用。            │  │ │,并全部拨付教育计20分。否则,实征额比应│及时开征并足额征收拨│
│   │   │                    │  │ │征额每少1%扣1分,扣完20分止。     │付教育部门使用,计20│
│   │   │                    │  │ │未全部拨付到位该条计0分。        │分。        │
│   │   ├────────────────────┼──┼─┼────────────────────┼──────────┤
│   │   │3.捐资助学               │10 │10│捐资助学(10分)             │表彰捐资助学先进  │
│   │   │拓宽经费筹措渠道,有人负责,有专门统计记│  │ │根据捐资助学效果及工作开展情况,按10、6 │(10分)       │
│   │   │录,形成捐资助学风气,建立社会投资、出资│  │ │、3、0分四档计分。           │市对2004年捐资助学先│
│   │   │和捐资办学的有效激励机制,效果显著,并对│  │ │                    │进进行表彰的计10分。│
│   │   │捐资助学先进进行表彰。         │  │ │                    │          │
│   ├───┼────────────────────┼──┼─┼────────────────────┼──────────┤
│   │B11教 │1.统一管理学校财务           │10 │10│统一管理学校财务(10分)         │统一管理学校财务  │
│   │育经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村教育改革│  │ │所辖县均达到要求计10分。否则,计分=8分 │(10分)       │
│   │管理 │与发展的决定》(鲁政发[2003]102号)要求, │  │ │÷所辖县数×达到要求的县数。      │年内中小学财务由县级│
│   │F50分 │中小学财务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财│  │ │                    │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负责│
│   │NF10分│政部门监督。              │  │ │                    │,计分=10分÷所辖县│
│   │   │                    │  │ │                    │数×年内达到要求的县│
│   │   │                    │  │ │                    │数。        │
│   │   ├────────────────────┼──┼─┼────────────────────┼──────────┤
│   │   │2.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        │10 │0 │教育专项经费管理与使用(10分)      │不计分。      │
│   │   │各项教育专项经费管理和使用符合省规定要求│  │ │2004年以来,市、县、乡对各项教育专项经费│          │
│   │   │。                   │  │ │按省规定及时拨付、专款专用,计10分。否则│          │
│   │   │                    │  │ │,计0分。                │          │
│   ├───┼────────────────────┼──┼─┼────────────────────┼──────────┤
│   │B11教 │3.学校收费管理使用和治理乱收费     │30 │0 │学校收费管理使用和治理乱收费(30分)   │不计分。      │
│   │育经费│严格按“一费制”标准及有关规定收取和管理│  │ │①市、县、乡认真学习“一费制政策”,各校│          │
│   │管理 │、使用学校收费资金,市及所辖县无截留、挪│  │ │均设公开牌,“一费制”知识测试合格(督查 │          │
│   │   │用、统筹学校收费资金现象。       │  │ │中对政府分管领导、学校领导、教师进行一次│          │
│   │   │民办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规定收费现象。没有│  │ │随机“一费制”知识测试),无违反“一费制 │          │
│   │   │发生乱收费现象,设立举报乱收费电话。  │  │ │”规定收费,无截留、挪用、统筹中小学收费│          │
│   │   │                    │  │ │资金现象,计15分。否则,计0分。     │          │
│   │   │                    │  │ │②所辖民办学校无违反国家和省规定收费现象│          │
│   │   │                    │  │ │,计10分。每发现1处民办学校不按规定收费 │          │
│   │   │                    │  │ │,发现民办学校违规集资造成群众上访,均不│          │
│   │   │                    │  │ │得分,计0分。              │          │
│   │   │                    │  │ │③对乱收费举报及时查处,无乱收费现象,计│          │
│   │   │                    │  │ │5分。不设公开举报电话,发生乱收费且不及 │          │
│   │   │                    │  │ │时纠正,不得分。            │          │
├───┼───┼────────────────────┼──┼─┼────────────────────┼──────────┤
│A4危 │B12  │资金筹措                │20 │0 │资金筹措(20分)             │不计分。      │
│房改造│资金筹│建立以政府为主的投入保障机制,将危房改造│  │ │①所需资金全部落实到位计8分。否则,每少 │          │
│及办学│措  │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制定并认真落实危改经费│  │ │1%扣0.2分,扣完8分止。        │          │
│条件 │F20分 │筹集政策,资金筹措成效明显。      │  │ │②市级财政安排了专项经费,计2分,占危改 │          │
│F70分 │   │                    │  │ │总投入的比例每1%计0.1分。       │          │
│NF30分│   │                    │  │ │③县级财政落实的资金占危改总投入的比例每│          │
│   │   │                    │  │ │1%,计0.1分。             │          │
│   ├───┼────────────────────┼──┼─┼────────────────────┼──────────┤
│   │B13排 │排查鉴定与管理             │10 │0 │排查鉴定与管理(10分)          │不计分。      │
│   │查鉴定│认真落实校舍查勘鉴定制度,建立校舍安全预│  │ │①市、县按规定对校舍危房进行排查、鉴定和│          │
│   │与管理│警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师生安全和│  │ │管理,如实报告危房情况,计5分。在报告的 │          │
│   │F10分 │教育教学秩序。             │  │ │危房外发现其他危房或校舍险情,扣5分,计0│          │
│   │   │                    │  │ │分。                  │          │
│   │   │                    │  │ │②及时拆除D级危房,无使用D级危房现象,计│          │
│   │   │                    │  │ │3分。否则,扣3分。           │          │
│   │   │                    │  │ │③实施危改期间,妥善安排周转校舍,确保师│          │
│   │   │                    │  │ │生安全和教育教学秩序,计2分。否则,若因 │          │
│   │   │                    │  │ │缺少周转校舍影响学生上课,或对学生安置不│          │
│   │   │                    │  │ │当(周转校舍条件差)扣2分,计0分。    │          │
│   │   │                    │  │ │D级危房未拆除的,B13指标判0分;使用D级危│          │
│   │   │                    │  │ │房的,A4指标判0分。           │          │
│   ├───┼────────────────────┼──┼─┼────────────────────┼──────────┤
│   │B14工 │1.工程规划               │10 │0 │工程规划(10分)             │不计分。      │
│   │程规划│与危房改造相结合,科学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和│  │ │市及所辖县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学校布局调整│          │
│   │与进展│危房改造,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规划。  │  │ │和危房改造规划,并积极组织实施,各计5分 │          │
│   │F30分 │                    │  │ │。否则,各扣5分,计0分。        │          │
│   │NF30分├────────────────────┼──┼─┼────────────────────┼──────────┤
│   │   │2.工程进展               │20 │30│工程进展(20分)             │工程进展(30分)   │
│   │   │按规划完成学校布局调整和危房改造任务。 │  │ │①所辖各县均按规划完成学校布局调整,学校│2003—2004年规划的危│
│   │   │                    │  │ │布局科学合理,计5分。群众对完成布局调整 │改任务全部完成计30分│
│   │   │                    │  │ │满意,不满意扣5分。           │。         │
│   │   │                    │  │ │②2001、2002年危改工程项目全部完工计5分 │          │
│   │   │                    │  │ │,否则,计0分。2003—2005年规划中的2003 │          │
│   │   │                    │  │ │、2004年的改造任务每完成10%,计1分。  │          │
│   ├───┼────────────────────┼──┼─┼────────────────────┼──────────┤
│   │B15课 │中小学课桌凳配置            │10 │0 │中小学课桌凳配置(10分)         │不计分。      │
│   │桌凳配│中小学均按标准要求配齐课桌凳,无学生自带│  │ │达到要求计20分,每发现1处学生自带课桌凳 │          │
│   │置  │课桌凳现象。              │  │ │的学校扣20分,计0分。          │          │
│   │F10分 │                    │  │ │                    │          │
├───┼───┼────────────────────┼──┼─┼────────────────────┼──────────┤
│A5统筹│B16义 │1.义务教育及控制辍学          │40 │30│义务教育及控制辍学(40分)        │控辍措施(30分)   │
│教育发│务教育│认真贯彻执行《义务教育法》,采取积极有效│  │ │①政府筹措资金建立和实行了对贫困学生减免│①所辖县全部建立了小│
│展  │及控制│措施制止初中学生辍学,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  │ │学杂费制度,计5分,否则计0分。     │学、初中学生学籍管理│
│F90分 │辍学 │保持在98%以上。            │  │ │②县、乡、校学籍管理规范计10分,否则,计│档案计10分。有条件的│
│NF40分│F40分 │                    │  │ │0分;有条件的县建立小学、初中学籍管理电 │县建立电子管理档案加│
│   │NF30分│                    │  │ │子档案,计分=10分÷所辖县数×建立电子档│5分。实施了中小学课 │
│   │   │                    │  │ │案县数。                │本循环使用办法,加5 │
│   │   │                    │  │ │③初中在校生年巩固率98%以上计15分,每低│分。        │
│   │   │                    │  │ │1%扣2分,低于95%计0分。        │②所辖县对残疾儿童少│
│   │   │                    │  │ │                    │年实行免费义务教育,│
│   │   │                    │  │ │                    │计分=10分÷所辖县数│
│   │   │                    │  │ │                    │×实行免费义务教育的│
│   │   │                    │  │ │                    │县数。       │
│   ├───┼────────────────────┼──┼─┼────────────────────┼──────────┤
│   │B17普 │2.普高和职高协调发展          │30 │10│普高和职高协调发展(30分)        │中等教育协调发展  │
│   │高和职│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  │ │①市、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10分)       │
│   │高协调│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鲁政发[2002]66号)要求│  │ │措施,计2分。              │2004年高中段入学率、│
│   │发展 │,市、县政府积极采取措施,统筹协调,普通│  │ │②市办好1所综合性、社区性高等职业技术学 │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
│   │F30分 │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中课改│  │ │院,计3分,否则不得分;所辖县每县至少有1│高中段在校生比例高于│
│   │NF10分│从实际出发进展顺利,讲究实效,不增加学生│  │ │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重点中等│2003年,分别计5分。 │
│   │   │负担。                 │  │ │职业学校,计5分,否则,计分=5分÷所辖县│          │
│   │   │                    │  │ │数×有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县数。      │          │
│   │   │                    │  │ │③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例不│          │
│   │   │                    │  │ │低于35%计5分;每低1%扣0.5分,扣完5分 │          │
│   │   │                    │  │ │止;每高1%加1分,最多加10分。     │          │
│   │   │                    │  │ │④高中课改进展顺利,效果好,按5、3、2分 │          │
│   │   │                    │  │ │三档计分。               │          │
│   ├───┼────────────────────┼──┼─┼────────────────────┼──────────┤
│   │B18学 │1.学前教育               │10 │0 │学前教育(10分)             │不计分。      │
│   │前教育│以政府办园为骨干和示范,积极鼓励社会力量│  │ │①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办园(班)规范,管理│          │
│   │和民办│举办幼儿园,并纳入教育部门统一管理,无违│  │ │水平和保教质量不断提高,按6、4、2分三档 │          │
│   │教育 │法办园现象;各类幼儿园管理规范,幼儿入园│  │ │计分。                 │          │
│   │F20分 │率和教育质量不断提高。         │  │ │发现办园行为不规范,或幼儿园管理不规范,│          │
│   │   │                    │  │ │存在严重问题,扣6分,计0分。      │          │
│   │   │                    │  │ │②2004年教育部门和集体办、社会力量办及其│          │
│   │   │                    │  │ │他部门办等各类幼儿园(班)在园(班)幼儿数比│          │
│   │   │                    │  │ │2003年有所增加,计4分。否则,计0分。  │          │
│   │   ├────────────────────┼──┼─┼────────────────────┼──────────┤
│   │   │2.民办教育               │10 │0 │民办教育(10分)             │不计分。      │
│   │   │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有实际措施,有明显│  │ │积极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根据发展规模│          │
│   │   │成效。                 │  │ │和办学水平,按10、8、5、3分四档计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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