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
25.优化“走出去”的战略布局。进一步明确“走出去”的战略目标,树立综合经营开发理念,抓紧制订加强与重点国家和地区经贸合作的指导意见。在积极走向发展中国家的同时,逐步推进有条件的企业向发达国家和地区渗透。抓紧制订重点产业“走出去”指导目录,鼓励和推动有成熟技术和比较优势的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分工合作。
26.提升“走出去”的层次和水平。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走出国门,把成熟技术和设备与国外生产条件和资源结合起来,最大限度规避国际贸易摩擦和贸易壁垒。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发矿产、油气、森林、渔业等重要资源,缓解我省资源约束。支持优势企业采用跨国并购、股权置换、境外上市等方式开展跨国投资经营,走出去建立生产基地、研发中心、营销网络。重点支持一批大企业以带资承包方式,承揽境外工程总承包项目。加快外派劳务基地县和专业基地建设,培植外派劳务资源,特别是高端劳务资源,树立山东外派劳务品牌。
27.创新“走出去”工作机制和服务体系。抓紧建立完善支持“走出去”的政策体系,重点支持境外资源类项目、境外加工贸易项目、承包工程项目和外派劳务培训基地建设。完善“走出去”服务促进体系,建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劳务的安全预警机制、风险防范保障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境外投资促进服务网络和信息交流网络,设立“走出去”国际人才库。进一步完善境外投资综合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境外投资的协调和监管。
九、更充分地发挥开发区的作用
28.提升开发区规划建设水平。把开发区建设与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搞好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引导开发区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引进技术和开发创新,更加注重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开发区要坚持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外资带动内资,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29.不断创新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创新开发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开发区可以根据授权行使同级人民政府行政审批、经济协调与管理以及社会管理职能。鼓励开发区学习借鉴和创新发展思路、发展模式和发展途径,继续发挥体制改革与创新的示范作用。加快《山东省省级经济开发区条例》的立法工作。
30.加强分类指导。东部开发区要大力发展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先进制造业,注重产业集聚和产业配套,加快转型升级。中西部开发区要突出各自产业特色,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强化招商工作,尽快发展壮大。支持青岛保税区与青岛港加快“区港联动”试点工作,尽快完成保税物流园区建设,积极争取辟建青岛自由港。已设立的出口加工区要加快封关运作,着力引进高科技、出口型龙头企业。支持高新技术开发区通过扩大开放,着力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能力,培植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实施山东省园区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开发区的考核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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