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
(鲁政发[2004]11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认真贯彻实施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抓紧做好《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
《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总结了改革开放以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规定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主要任务和措施,是进一步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文件。各级、各部门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纲要》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纲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落实《纲要》,严格执行《纲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工作制度、程序和机制,切实把《纲要》落到实处。
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近期要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报告会、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抓好《纲要》的学习,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熟悉《纲要》的规定,把《纲要》所提出的各项任务自觉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对《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围绕《纲要》的学习,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要把学习依法行政知识、提高法制意识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入开展下去。通过学习培训,使领导干部熟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法律知识;公务员熟悉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政执法人员熟悉掌握与行政执法有关的法律规范、相关制度和执法程序,为落实《纲要》、全面推进我省依法行政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省政府从2005年上半年开始,建立省政府领导集体学法制度,每季度集中学法一次。各市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本地区、本部门的领导集体学法制度。
根据国务院法制办的部署,我省将集中一段时间,组织省新闻单位开展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广泛深入地宣传《纲要》,反映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学习贯彻《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措施。省政府法制办要组织一批关于依法行政的评论文章和理论文章,在省新闻单位的相关栏目上集中刊发。2005年上半年,省政府法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省主要新闻单位组成采访团,对学习贯彻《纲要》比较得力、依法行政工作比较突出的地方和部门进行专题采访和深入报道,在全省形成学习贯彻《纲要》的良好氛围。要适时举办全省《纲要》学习培训班,为全省开展大规模的《纲要》学习培训活动培养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