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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保持农业和农村发展良好势头的意见

  2005年,省里增列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对46个粮食主产县(市、区)的676个乡、镇、办事处按每个补助3万元算帐安排。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尽快拿出方案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
  (六)扶持建设高产农田。按照加快我省高产农田建设总体规划和部署,2005年省里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基本建设等项目中整合筹措5亿元以上资金,在20个水稻主产县(市)再建设高产农田85万亩。
  积极探索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和支持农民投工投劳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按照中央部署,从2005年起,省财政在争取中央有关资金和合并有关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预算内新增财政投入中适当安排一部分资金,设立小型农田水利补助专项资金,对农民兴建小微型水利设施所需材料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和省水利厅研究制定。
  (七)支持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区的板块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2005年,省财政安排6000万元,用于优势、特色农产品板块基地、出口基地建设和绿色食品标准化开发,省发展改革委安排5000万元,用于支持龙头企业技术引进和改造、兴建加工基地。继续筹措资金支持粮食加工龙头企业的发展。
  (八)加快农村公路建设。2005年,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安排建设通村公路6000公里、通乡公路2000公里。
  全面开通“绿色通道”。交通部门要与农业部门通力合作,确保农产品运输高效畅通。
  (九)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岗培训。
  2005年,在积极争取中央培训资金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筹措1000万元配套资金,开展富余劳动力转岗培训。统一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用好培训资金,保证培训效果。县(市、区)财政也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
  (十)加大搬迁式扶贫工作力度。2005年,省里从省财政预算新增、财政扶贫、以工代赈、民族发展等资金中安排5000万元用于5万贫困人口的搬迁式扶贫。
  (十一)进一步加大金融支农力度。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积极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积极探索发放大额农业贷款的有效方式,2005年力争“三农”贷款总额达到330亿元。商业银行要适当提高对农村、农业及相关行业的贷款比重,进一步加大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和小城镇建设的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要扩大对全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农业开发项目贷款,重点支持节水灌溉、农村水电、乡村道路等项目建设。农业发展银行要按照政策要求保证粮棉油收购资金需求。
  (十二)支持发展农村社会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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