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加强对寄宿学生的安全管理,建章立制,确保安全。学校选派生活指导老师,严格日常管理。提倡高低年级学生交叉住宿,互帮互助。采取适当降低高铺高度、对宿舍内的高低铺增加防护措施、高低铺的开口处与床梯相连,学生一律脚朝床铺开口处逆向而睡等方法,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办法
为切实提高农村教师素质,保证农村教育质量,推进城乡教育的均衡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一)实施全员培训。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新一轮农村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进一步构建和完善农村教师终身教育体系。以3年为一个周期,对全省农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全员培训,切实提高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保证教育质量。每个教师在一个培训周期内必须完成144学时的培训,其中全日制培训不少于60学时(两星期),校本培训84学时。校本培训学习通过观摩名师课堂实录、教学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在校内以业余时间完成。通过全日制培训,教师应掌握本学科教书育人的新理论、新技术和新知识,通过校本培训,教师应在专业引领下,边学习边实践,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达到提高巩固要求。
(二)培养一批农村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在学历合格的中青年教师(男教师在45周岁及以下、女教师在40周岁及以下)中择优选拔1000名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参加省级培训,造就一支农村中小学教学和管理领军队伍;选拔1万名市级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培训,形成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中坚力量。骨干教师选拔办法另行制定。
二、工程实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指导管理及督查评估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确定相应机构和人员专门负责这项工作。
(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按照统一培养目标,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要求,2005年起启动教师培训工程,每年完成三分之一培训任务,3年内完成所有农村中小学教师轮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意见,抓好落实工作。
(三)合理安排,分工负责。按照省、市、县三级合理分工原则,全面落实培训机构和培训任务。省级骨干教师和校长培训由省属高校承担;市级骨干教师培训由市教师培训机构完成;教师全员培训由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对培训力量不足、质量难以保证的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育部门要以联合培养方式引入外地培训机构和教师,保证任务的落实,省、市教育部门要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