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建立监督制约机制。各地应根据省规定的资助对象每年准确界定爱心营养餐享受的学生,建立档案库,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出具有效证件。学生的监护人凭有效证件领取“营养餐券”。各地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爱心营养餐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对享受学生的家庭名单在乡(镇)、村予以公示。建立举报制度,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
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改善农村中小学食宿条件,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省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的要求,现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建设目标和要求
自2005年起,农村中小学宿舍、食堂凡属危房和质量安全不保证的破旧房都要通过拆、扩、迁建等方式进行全面改造。各地要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重点实施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工程。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实现生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的目标,使我省农村中小学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学生宿舍做到1人1床(高低铺),集中设置盥洗间,室内保持良好的通风和采光,学生食堂做到实用、卫生、清洁。各地要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制定实施规划,切实做好建设工作。
二、建设任务
2005年全面改造现有学生宿舍、食堂中存在质量隐患的存量部分;2006年起主要实施原有寄宿制学校中尚未达到生均宿舍建筑面积3平方米、食堂建筑面积1平方米标准的学生宿舍、食堂缺额部分以及布局调整后新增寄宿学生所需的宿舍、食堂增量部分;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全部食宿改造工程。
三、建设经费筹措
按照基础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建设经费主要由市、县(市、区)政府承担。各地应通过安排财政预算内经费、按省有关规定征足教育费附加、建筑高等教育费附加,辅之以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投资等办法,多渠道筹措建设经费。省里将安排专项资金,对一类、二类地区分别按住宿学生生均宿舍面积3平方米、食堂1平方米,每平方米700元建设标准的60%、30%给予补助。对2004年立项开工建设的项目,省根据标准对一类、二类地区分别按40%、20%的比例给予奖励性补助。
四、措施及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