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由省卫生厅负责开展全省食品卫生许可证专项整治,以规范保健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面粉、熟肉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和饮料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发放和监督为重点,查处无证和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企业。积极推行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开展对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皮蛋、酱油、月饼、蜜饯等的卫生质量抽检。由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核发并加强保健品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管理,督促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管理规范。
(二十七)由省卫生厅负责,省工商局配合,在全省开展《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监督散装食品零售单位严格按规范组织经营。
(二十八)由省粮食局负责加强对系统内大米、小麦粉、粮食复制品、食用植物油加工企业(包括省级定点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粮油销售点(含骨干粮店)、军粮供应点的管理,完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引导企业提升质量安全保证能力。
(二十九)由省粮食局负责加强对地方储备粮油的品质监测,严格执行《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局做好陈化粮流向跟踪监督工作,防止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
(三十)由省工商局负责,开展儿童食品及农村食品市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社区、城乡结合部和村镇各类食品交易市场、经营企业和个体户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食品和质量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十一)由省工商局负责加强包装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饮料、酒、奶制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豆制品、腌熏制品、调味品、罐头、食用油等10个品种,以“六查六看”为主要监管内容,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影响恶劣的食品假标识、假包装、假商标案件,加大对包装食品的质量监测力度,完善包装食品经营企业的经济户口档案。
(三十二)由省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工商局配合,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格审批和标准备案的工作,严厉打击未经审批生产销售保健食品行为和非法添加药物成分以及超范围、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行为。
六、治理餐饮业食品污染
由省卫生厅承办,经贸委、教育厅、工商局、环保局、南昌铁路局福州办事处协办。治理目标:全省学校、企事业单位食堂、酒店、宾馆、旅社、饮食摊点各项卫生指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地方标准,各类熟食摊点食品基本符合国家或省有关食品卫生标准。主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