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完善社会对行政机关的监督制度。积极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建立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的公开评议和举报制度。各级政府要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处理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监督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和解决,促进政府权责统一。
(七)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1、建立健全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制定行政机关领导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计划,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和更新知识培训的重要内容。各级政府人事、法制部门应当将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纳入公务员的总体培训计划,保证每个工作人员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每年应举办2次以上法制讲座。要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录用考试、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建立有效的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
2、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办法,把依法行政情况的考核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要量化,考核程序要透明,考核结果要向社会公众公布。要逐步建立对领导干部任职前实行法律知识考试的制度。
3、认真实施普法规划,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增强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的观念和意识。积极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崇尚法律的社会氛围。要把依法行政的学习宣传纳入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
三、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1、加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要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检查考评和督促落实,其行政首长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专项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保证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2、精心制定规划,明确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要把本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牵头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的责任,其他责任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共同完成所承担的任务。要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各级人民政府督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相应的责任。
3、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都要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按照《纲要》的要求,科学制定规划,确定不同阶段的重点,有计划、分步骤地组织实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真正把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4、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应当定期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报告的主要内容是:本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下一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