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行政执法与经济利益脱钩、与责任挂钩的原则,积极探索同一系统上下级部门之间合理分工、协调运作的新机制,解决多头管理、多层执法、重复管理和执法扰民等问题。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做好行政执法机构的清理工作,科学设定执法岗位,整合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生产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主要由市、县两级行政执法机关实施。2009年前,各市州政府都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探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
2、加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认真落实《
甘肃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依据,界定执法权限,细化执法标准,逐级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并纳入目标管理。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错案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
3、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进一步健全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履行职责的相关制度。完善行政执法听证制度,实行行政执法调查、审核、决定相分离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性。行政机关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应当在行政决定中说明其理由。作出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应经行政机关的法制机构审核后,集体讨论决定。推行案件流程管理,将法定时限分解到受理、调查、告知、申辩、听证、决定等各个环节,依法保证办理时限。
4、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定期清理确认并向社会公告行政执法主体,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证件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没有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按照《
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定期对全省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法律知识、业务水平、执法技能等进行培训和考核,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徇私枉法、侵犯群众利益的执法人员,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5、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2006年前,全省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活动,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要客观、全面、详细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证据材料和决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和执法文书都必须立卷归档。2007年起,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都要推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大案卷评查的纠错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