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5-2009年)的通知[失效]

  把尊重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依法行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切实转变管理理念和工作作风,注重管理实效,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实现政府与公众的良性互动;强化服务意识和服务职能,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强化责任意识,自觉接受监督,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二、重点工作和主要任务
  (一)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1、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意识,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明确界定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决策规则、决策程序和决策监督等相关办法。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变更、修改或取消,必须经集体讨论。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甘肃省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规则。
  2、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工作机制。公开行政决策事项、依据、程序和结果,建立重大决策的听证、公布制度。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与公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应当进行法律分析和专家论证,并通过向社会公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听取民主党派、群众团体、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意见和建议。2006年建立省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委员会,市州和县区市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相应制度,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政府决策方面的作用。
  3、建立决策跟踪评估制度。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定期对政府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反馈。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对决策失误者追究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二)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1、完善政府立法制度。按照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的要求,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进一步完善立法公开征询和听证制度,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制定立法项目成本效益分析办法,重大立法决策应当进行成本效益分析。
  2、改进政府立法工作方法。实行开门立法,多渠道、多形式听取群众意见,坚持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专家学者相结合和社会公众参与的办法,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程度。坚持“立、改、废”并重,每三年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进行一次清理,每两年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凡上位法已经做出修改或实际情况发生变化的,要适时进行修改或者废止。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