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分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福州分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批复
(闽政文[2005]137号)
省海洋与渔业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分公司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5〕156号)文悉。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分公司使用罗源县碧里乡疏港公路旁0.187公顷海域,用于填海建设罗源碧里加油站工程。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