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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积极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体制等配套改革,已成为当前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主要内容和攻坚重点。省政府决定今年各市都要选一个县进行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等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积极探索改革的路子和经验。配套改革试点县要从实际出发,抓紧做好试点前的各项基础工作,认真制定试点方案,积极稳妥地做好试点工作。省人事厅、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和省税改办等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及时帮助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政策
  土地政策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长期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愿望,也是保持农村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基础。针对一些地方随意收回农户承包地、强迫农户流转承包地等问题,各地要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法律和政策的,要坚决予以纠正。要尊重和保障外出务工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随意收回外出务工农户的承包地。要以《土地承包法》为依据,稳妥处理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化解矛盾,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乡村干部不得代替农民决策,严格禁止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做法。对欠缴税费的农户,要说服教育,但不能收回承包地。对一些地方土地二轮承包中部分土地没有承包到户,机动地预留过多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查究,切实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承包到户,并注意解决好无地农民的困难。
  五、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
  省政府决定,从2005年起,全省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各地要转变观念,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安排好农村集体公益事业,完善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要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自己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涉及村内筹劳的,要严格执行村内“一事一议”的议事程序、议事范围和筹资筹劳的上限标准;涉及跨村使用劳动力的,应坚持实行有偿用工。严禁强行以资代劳,防止“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成为随意增加农民负担的“口子”。
  六、逐步清理农业税尾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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