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加快节能、建筑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开发、示范和推广工作。重点是资源综合利用、循环资源、绿色照明、节电技术、冷却水和工艺水循环利用技术、干熄焦技术、污水回用与治理技术等,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9)搞好用能平衡测试,实施计划用能、用水,科学定额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各级节能监测中心,要按照《吉林省节能条例》、《吉林省工业企业节约用水实施意见》,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制定行业产业用能标准,搞好平衡测试。全面贯彻GB/T17167-1997《企业能源计量仪器配备和管理条例》国家标准,质检部门应按标准要求对重点耗能企业中能源计量仪器、仪表的配备率、完好率和使用率进行监督检查,要积极指导企业正确配备、使用计量仪表,正确使用计量数据,搞好能源核算、分级定额考核、做好能源平衡测试,使资源节约工作从粗放型管理转变为科学化管理。
(10)建立节能节水器具、装置、设备认证制度。规范节水器具和设备的生产及流通市场,建立节水器具和节水设备认证制度,市场准入制度。质检部门应加强对节能监测和能源计量仪器仪表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严格能源计量仪器仪表产品的许可证制度,从源头把住生产质量关;要加大能源计量仪器仪表销售企业商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杜绝假冒伪劣和不合格计量器具流入市场。
(11)加强高耗能、高耗水项目管理。严格限制新建、续建高耗能、高耗水项目,对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企业进行监督,新建、改扩建工业项目用水,做到“三同时、四到位”,同时鼓励废水循环利用,实现废水资源化。
(12)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提高矿山采矿的回采率,选矿的回收率,提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严禁破坏、浪费矿产资源行为,实行优矿优用,保护好优势矿产资源。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保护好耕地,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的产出率。
(13)加强对重点企业、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计量工作的管理。各级政府在项目立项审查、论证、实施过程中,应听取计量管理部门的意见,充分考虑资源合理利用、能源消耗等需要使用计量离合器仪表的环节,为节约资源、节能降耗奠定物质基础。
(三)明确目标,制订规划
在研究制定“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规划和确定重大项目时,把资源节约、降低消耗列为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要求,加快组织编制《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节水中长期专项规划》、《工业节水专项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专项规划》等,明确3年的资源节约目标,做到有重点、有措施、扎扎实实地推进资源节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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