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1)大力推进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进步。抓好一汽、吉化、吉林油田、长春客车、吉林化纤等20户示范企业;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组织重大节能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节能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重点开发和推广节约和替代石油、洁净煤、蓄热式加热炉、高(焦)炉煤气回收、变频调速、绿色照明、多联供、余热与余压回收利用、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智能型节能建筑、生物质能源等重大节能技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提高冶金、建材、化工、医药、纺织5个重点耗能行业资源综合利用整体水平,促进全省资源节约活动目标的实现。
  (2)广泛开展节能技术产品认证推广,启动实施家用电器等能效标识制度,把好市场准入关。抓紧制定《节能产品认证办法》,把推广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与节能产品认证结合起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制定《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对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的用能产品实行强制性能效标识制度。
  (3)加快淘汰能耗高、效率低、污染重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优化能源结构。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优化优质能源结构。增加优质能源供应,促进能源利用向高效化、清洁化方向发展。
  (4)组织好每年的“节能宣传周”活动,今年活动的主题是“节约用电,缓解瓶颈制约”。通过树立节能典型,剖析节能案例,宣传节能战略,促进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努力提高宣传效果。
  (5)突出抓好综合利用项目,推动循环经济的发展。结合实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战略,抓好“三废”综合利用,重点是煤矸石、粉煤灰、冶金废渣、玉米酒精废液、尾矿粉等综合利用项目,促进废物资源化,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6)依据国家的鼓励政策,搞好综合利用产品认证。省经委综合利用产品认定委员会负责全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认证工作,继续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协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把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发展。
  (7)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工业节水工作的意见》和省经委制定的《吉林省工业节水管理办法》。各地区要制定目标和措施,抓紧落实,重点抓好电力、冶金、石油石化、造纸、印染等高耗水行业的节水管理。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