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04]7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开展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解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面临的资源约束和环境压力,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省政府决定,2004-2006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资源节约活动,以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九月六日
吉林省资源节约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4]30号)精神和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长期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为契机,以大幅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转变增长方式、加快技术进步、调整经济结构为根本,以节约能源、节约用水、节约原材料和重要矿产资源、节约土地资源为重点,全面推进技术创新,健全法规,完善政策,强化宣传,加强管理,提高全社会的节约意识,逐步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约的机制,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以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资源节约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长远战略方针,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之策,是防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和治本措施,也是发展循环经济,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保障。在当前经济运行工作中,资源节约工作要突出抓好节煤、节电、节油、节水和降低重要原材料消耗工作;大力推广节能降耗技术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建立城乡废旧物资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理率。
根据我省实际,制定2004-2006年资源节约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