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5年
我省普通高校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5]3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2005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9.8万余人,其中:研究生2419人,本科生3.7万人,专科生5.9万人。普通高校毕业生总数比去年增加3.8万余人,增幅66%。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52216人,预计省外院校回省就业毕业生5000余人。200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近1万人,需要就业的毕业生数达16.5万余人,就业工作任务十分艰巨。为切实做好2005年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就业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切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市、县级政府今年上半年要全部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协调机构,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人事、公安、劳动保障等部门的相关职责和任务。各有关部门要互相配合,共同创造良好的毕业生就业环境。各学校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就业工作,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通过各方面努力,确保到2005年9月初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2004年同期水平。
二、坚持政策导向,狠抓政策落实,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要坚持“市场导向,政府调控,学校推荐,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向,继续深化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继续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人民政府近几年来出台的毕业生就业政策,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政策落实的力度。各地毕业生就业指导协调机构要积极协调解决本地区就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的具体措施,促进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到位,并着力开拓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渠道,引导毕业生多样化就业。
三、加强信息网络建设,搞好就业信息服务,提高就业工作信息化水平。要高度重视就业信息网建设,实现就业办公网络化、就业服务信息化。2005年7月1日前,所有普通高校(包括有普通高等教育学生的成人高校)都要开通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与国家和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互联互通,尚未开通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的学校要加快建网步伐。各学校要配置开展网络招聘和信息化办公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本科高校至少配备50台计算机,高职高专院校至少配备40台计算机。要充分发挥就业信息网的作用,积极开展网络信息交流、网络求职、招聘活动。从2005年开始,凡涉及毕业生就业政策的文件及有关信息资料,都要通过山西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办公系统传达。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加快建设市级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络,力争在2005年12月底前开通本市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并与省就业信息网和学校信息网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