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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三、以企业为主体,不断加快实施名牌战略步伐
  (四)进一步加强企业质量管理。广大企业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观念,建立从研发、生产、营销及售后服务为一体的质量保证体系,大力加强标准化、计量等基础性管理工作,积极推广“零缺陷”、“6σ”等先进的质量管理理念和现代企业管理方法,强化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逐步实施“质量经营”。要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积极推行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要将实施名牌战略与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注重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不断研发出适销对路的具有国际先进技术水平的产品,以良好的产品质量塑造名牌。
  (五)围绕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培育和扶持名优企业。以建设全国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为目标,集中资金和技术力量,在以煤炭为基础、以电力为中心的能源产业发展及其延伸与开发,以不锈钢和镁合金为主的金属材料及其制品工业,整合提升装备制造业,优势化学和医药工业,新材料工业,特色农业及农畜产品加工业,旅游文化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七个领域中,选择一批核心竞争力强、质量好、效益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企业和产品,打造具有国际、国内竞争能力的国家级名牌产品,使之成为全国同行业中生产规模最大、技术最新、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实力的产品。
  (六)积极培育名牌产品发展的载体。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政策措施,通过改革改组等措施,推动企业重组,培育大型企业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决定》(晋发〔2004〕15号),着力解决认识、资金、人才、环境等方面影响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创立和发展自身品牌。通过兼并、收购、参股等多种手段,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间的资本流动,努力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充分发挥他们在资本运营、资源配置、市场开拓等方面的优势,使其成为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重要力量。
  (七)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大力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步伐。继续加快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革、改组和改造,规范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管理人员竞聘上岗、能上能下的机制,职工择优录用、能进能出的机制和职工收入能增能减、有效激励的机制,促进企业不断增强活力,加快发展。引导和鼓励非公有制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努力实现产权明晰、运作规范、管理科学、监管有效。通过制度建设,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为企业创立和发展品牌奠定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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