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
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
(晋政发[2005]1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加强对全省名优企业和名牌产品的扶持和保护,引导广大企业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走“质量兴企、名牌兴晋”发展道路,不断增强我省经济的整体素质和竞争能力,加快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现就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
(一)实施名牌战略的重要意义。名牌产品是质量和效益的集中体现,代表着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竞争能力和科技发展水平。近年来,我省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涌现出“奇强”牌洗衣粉、“古城”牌乳粉、“天脊”牌硝酸磷肥、“水塔”、“东湖”牌食醋等中国名牌产品和一批省级名牌产品,在促进全省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从目前省内名牌产品群体的实际情况看,存在数量少、规模小,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物耗能耗高的产品多、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少,整体素质不高,竞争力不强,缺乏持续创新发展能力等诸多问题。因此,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全省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增强区域经济的核心竞争力,促进结构调整,推动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当务之急。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核心,以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为手段,紧密围绕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目标,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优化发展环境,创立名牌产品,壮大企业规模,增强名牌素质,提升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名优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为加快全省经济发展,全面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目标。用3至5年时间,建立和完善我省实施名牌战略的运行机制和名牌创新发展保障支撑体系,从根本上提高对全省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战略产业、新兴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的整体竞争力水平。到2010年,山西省名牌产品整体规模、质量要达到全国中等水平,优势传统产业名牌产品竞争能力居于全国前列,并具备与国际同行业著名品牌产品竞争的能力;名牌产品对我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要大幅提升,形成一批具有相当经济规模的名优企业集团,实现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进一步优化;到2015年,我省要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重大影响、具备国际竞争优势的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