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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商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十)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规章和管理办法,指导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承担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的有关管理事务;负责全市国际经济援助和受援项目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拟订市场运行及调控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市场运行的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指导“三绿”工程,负责“菜篮子”商品流通有关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十二)拟订全市市场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组织拟订市场体系标准,推进商品流通市场的标准化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工作;指导城市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
  (十三)负责全市商务系统统计及其信息发布,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牵头组织招商引资中介人的认定和奖励实施;指导全市流通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
  (十四)负责管理市人民政府牲畜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商业网点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市场服务中心;指导和联系全市各类商贸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商业、物资、外资企业维护稳定工作。
  (十五)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9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协调局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策的督办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件、报告;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文秘、会议组织、档案、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接待、行政后勤服务、财务财产等工作;负责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和建议。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的研究、宣传和实施;负责全市重大经贸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案的研究与协调;组织起草全市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与起诉、应诉工作和法律法规培训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商业、物资、外贸企业维护稳定有关工作。
  (三)综合统计处
  研究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和现代商贸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国内外贸易流通和管理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分析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研究提出健全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局大型综合材料的起草工作;编发《长沙商务简讯》;负责指导、管理内外贸经济学会工作;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综合统计及其信息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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