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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局、公安局等关于印发《上海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医政处,办公地点在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大队(联系电话64377020-6132,传真64715268),主要负责综合协调和信息汇总、上报、交流等日常工作。
  (三)专门小组。
  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4个专门小组,各专门小组参加单位和主要任务如下:
  第一组:综合协调组。市卫生局、市综治办参加。主要任务:
  1、拟定专项行动计划和总结,综合协调办公室工作。
  2、拟定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制度,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信息沟通和协调通报制度等。
  3、组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会议,负责文件运转。
  4、收集各地和各专门小组工作进展信息,编发专项行动简报。
  5、协调各部门开展对各地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组:整顿规范组。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参加。主要任务:
  1、对专项行动中遇到的有关问题给予政策性指导,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2、加强对源头的治理,规范审批行为,开展对医疗机构的整顿规范工作;探索建立整顿规范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的长效管理机制。
  3、配合市工商局整治医疗机构非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加强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信用建设,加强管理,完善信用制度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良好行风。
  第三组:宣传教育组。市卫生局、市人口计生委、市府新闻办参加。主要任务:
  1、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2、及时向新闻媒体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典型案例查处情况,加大曝光力度。
  3、开展有关医学常识的科普宣传。
  第四组: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组。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委、市科委、市人口计生委参加。主要任务:
  1、组织开展对各区县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落实专项行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规范管理工作的建议,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
  2、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受理工作,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医疗秩序混乱、问题严重的区域进行重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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