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05年市级重点建设
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渝府发[2005]47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2005年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名单》已经2005年3月16日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常委会议审定。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工作力度,抓紧抓好重点工程的建设与前期工作
2005年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的冲刺之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良好开局的奠基之年。在中央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要从重庆实际出发,切实抓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前期工作项目(以下简称“双百重大项目”),带动全社会投资稳定增长,促进投资结构调整完善,继续保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确保“十五”计划目标圆满实现。同时,要努力适应国家投资体制改革和“双稳健”财政货币政策的新要求,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新变化带来的新影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200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共100项(含子项173项),总投资3562亿元,年度预期投资500亿元。其中:交通、能源、通信、市政、水利、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项目55项,年度预期投资364亿元;社会事业项目11项,年度预期投资36亿元;新型工业化及结构调整项目27项,年度预期投资72亿元;商贸流通项目3项,年度预期投资4亿元;城市开发项目4项,年度预期投资24亿元。要确保年度投资的资金到位率达到85%以上,年内完工24项(含子项)、新开工26项(含子项),其他项目要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建设进度。
2005年市级重大前期工作项目共100项,要按照年度计划目标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争取30个项目在2005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其中:南涪铁路、80万吨氧化铝等15个项目争取完成国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或核准工作;农村公路、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等4个项目争取纳入国家专项规划;重庆美术馆、国泰剧院等11个项目争取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市内审批或核准工作。
二、分工协作,确保“双百重大项目”顺利推进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分工协作,确保2005年“双百重大项目”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为“双百重大项目”创造良好的建设环境。由区县(自治县、市)负责征地拆迁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责任,积极组织实施征地拆迁工作,保证项目建设需要;由项目业主负责征地拆迁的项目,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要积极协调解决征地拆迁中的矛盾,协调开展征地拆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