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监管,促进保险市场有序发展
(一)维护保险市场秩序。保险监管部门要一手抓防范风险、一手抓促进发展,改进监管手段,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审慎监管,规范保险经营行为。要会同工商、公安等部门严肃查处保险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整治保险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实现保险市场公开、公平、有序竞争,切实保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二)防范保险经营风险。加强对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的监管,着力解决假数据、假报表、假赔案等问题,提高业务数据和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完善保险机构内控制度,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及时处理因保险合同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维护保险市场的稳定,坚决防止因保险纠纷引发社会问题。
(三)推进保险诚信建设。加强保险诚信制度建设,扩大保险诚信宣传。探索开展保险机构的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保险信息查询系统。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加大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披露力度,严厉处罚保险欺诈、误导等失信行为。
五、加强领导,为加快保险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保险工作的领导,学习保险法律法规和知识,研究和掌握保险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把保险工作纳入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及时听取保险业的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保险业发展中的问题,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积极运用现代保险功能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引导保险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更好地发挥保险业的作用。
(二)支持保险监管部门开展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支持保险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完善监管磋商合作机制。研究制定与保险业相关的政策和规章,凡涉及保险政策和产品等问题,要征求保险监管部门的意见。税务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税收政策,把有关保险税收优惠落到实处。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加强与商业保险机制的对接,使商业保险发挥在社会保障体制中应有的作用。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地保险行业协会的指导和管理,支持保险行业协会发挥自律、维权、协调、交流、宣传等职能作用。公安、司法、工商、审计等部门要支持保险监管部门依法查处保险领域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维护被保险人的利益。新闻单位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保险业在经济补偿、抗灾防损中的积极作用,各级新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工作的引导,为保险业加快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