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保险业体制改革。国有保险公司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加快转换经营机制,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股份制保险公司要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人才资源向人力资本转变。通过改革,努力把保险公司建设成为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服务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
(二)培育多元市场结构。积极创造良好环境,吸引各种资本在我省设立保险公司和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实现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的融通和融合。不断完善保险市场的准入机制,鼓励有经营特色的保险公司特别是健康保险、农业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加快对外开放步伐,加强与国外保险公司的交流与合作,吸引一批知名外资保险公司落户我省。鼓励混合所有制经济、民营经济等多种形式的经济主体参与保险事业,拓宽我省各种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的投资渠道。
(三)大力发展保险中介。培育一批品牌信誉好、专业技术强、管理水平高的专业保险中介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增强保险市场的运行效率。规范保险兼业代理市场,优化地区和行业结构,促进保险代理市场有序竞争。深化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促进营销员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
三、加快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服务
(一)加快保险产品创新。围绕我省产业结构升级和城乡居民生活的需要,加大保险产品创新力度,增强保险在各个领域的渗透力,扩大保险的服务领域。大力发展责任保险,稳步推进地方立法,为公共场所和高危工作人群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险保障。在各类企业特别是小企业中积极推行工伤事故雇主责任险。大力拓展适应民营企业需要的特色保险产品,支持我省民营经济实现新飞跃。大力发展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重要作用。大力发展新产品研发保险,支持我省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改进投资型保险产品,为民间资金提供更多的投资渠道。
(二)积极拓展政策性保险业务。以种植业和养殖业为重点,以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为主体,积极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保险运作模式,适应效益农业的发展要求。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推进城乡一体化提供保障。发展出口信用保险,合理利用“绿箱政策”等世界贸易组织规则,提高我省工商企业的国际竞争力。研究建立巨灾保险计划,探索在受灾地区对特定标的保险办法,提高抗击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生产与生活秩序的能力。
(三)提高保险服务质量。把保险纳入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体系建设,开辟大灾理赔绿色通道,按约给付,公正理赔。提供更多个性化、差异化的保险服务,加快从简单的收取保费、赔偿给付向提供风险管理、理财咨询和投资规划等一揽子服务项目转变。加强保险售后服务,重视防灾防损服务,探索建立专项保险基金,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防灾防损工作的机制与制度,扩大保险的社会覆盖面,提高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