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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05年全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积极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切实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强无线电的管理,依法行政。
  (一)加大无线电管理法规宣传和建设力度。运用多种宣传手段向社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普及无线电管理法制知识,提高全社会遵守无线电法规的自觉性。继续修订和贯彻《徐州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委员会委员及成员单位的职责,使我市的无线电管理依法行政水平再上新台阶。
  (二)积极开展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全市无线电管理执法监督制度,针对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问题,适时开展专项整顿活动,有效查处各类非法违章设置电台和占用频率的现象,维护我市的电波秩序,保障各类无线电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市无委会办公室要实行政务公开,利用现有媒体和网络,将无线电管理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四)继续组织执法培训。上半年市无委会办公室要继续组织《行政许可法》集中培训,同时加强无线电管理法规和新知识培训,并组织全市无线电管理系统工作人员积极参与无线电管理的行政执法,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三、加大技术管理力度,维护良好电波秩序
  (一)建立应急无线通信工作协调机制和通信保障措施。市无委会办公室要加强与机场、铁路、交通、水利、林业、广电等管理部门的联络,了解和掌握全市境内无线通信情况,建立应急无线通信工作协调机制及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同时积极争取省无线电管理局支持,配置超短波应急通信保障车,增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为处置突发事件,应对重要时期重大活动和重点任务提供通信保障。
  (二)加强日常监测和检测工作。继续巩固和深化对30-1000M超短波频率的日常监测,加大对不明信号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强对重要业务的信号监测,确保交通运输、民航通信导航、防汛抢险、森林防火、广播电视、国家安全及公共移动通信等无线电频率的通信安全。全年保证固定站监测不低于1200小时,机动监测车监测不少800小时。要继续做好对全市无线电固定台站的检测工作,主动服务上门,确保新设台站的设备检测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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