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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

  ——坚持以人为本、稳妥推进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改制和重组,做到成熟一家,操作一家。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民主权利和合法利益,保持社会和企业稳定。
  ——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有效机制和方式,切实增强国有资本营运能力,壮大国有资产规模,提高国有资产质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主要任务
  (一)以产权结构调整为突破口,推动国资营运机构改革。
  对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行业的企业,或保持国有独资,或在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的前提下,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对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龙头企业,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战略投资者控股、国有参股、企业经营团队和员工持股,或国有控股、战略投资者参股、企业经营团队和员工持股等多种形式的产权结构,有的竞争性行业的龙头企业,国有资本也可以全部退出。
  对具有专业投资功能并具有扩张力的企业,以资本运作和战略持股为主要职能,实施相关核心产业的整合,成为投资类资产经营公司。
  对行业相同、业务相近的国资营运机构,通过辅业分离、产业整合的方式,重组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行业骨干企业。
  对散布于各集团内具有鲜明产业特征的企业,通过依托强势企业,集中优质资产和稀缺资源,组建新的企业集团。
  对处于竞争性行业但竞争优势不明显或经营困难的企业,采取外资民资收购、企业经营团队和员工持股等方式进行整体改制,实现国有资本全部退出。
  通过改革,减少国有资产管理层次,提高营运效益。保持国有独资的,仍为国资营运机构。改制为股份制的监管企业,一般不作为国资营运机构,其股权划转给综合类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他国资营运机构持有。其中绝对控股的监管企业,经批准可对其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
  (二)以提升国有经济竞争力为目标,拓展国有资本营运空间。
  建立和完善国有资本再投入机制,通过国有资产存量整合、增量注入,重点培育建设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大集团;集中国有资本,重点投向亟需国有资本支撑和带动的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行业,增强国有资本在重点领域的带动力;支持国有资本作为战略投资者主动参与民营经济新飞跃的进程,努力形成国有资本新的增长点,在国有资本与民营资本有机融合的过程中,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发展的控制力。
  (三)以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实施规范化公司制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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