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各煤矿企业要把瓦斯防治作为关键。认真贯彻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落实瓦斯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四位一体”的综合防突措施。对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的矿井,建立瓦斯抽放系统、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对新近升级为突出矿井的煤矿,立即停产整顿,及时消除隐患;对超通风能力生产、“一通三防”问题突出的矿井,坚决停产整顿;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依法予以关闭。
同时,要加强巡查,坚决防止小煤矿死灰复燃。市安监局、铜山县和贾汪区政府要组织力量,进一步加大对乡镇小煤矿的监管力度,巩固关闭成果。对已关闭矿井、报废矿井等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经常性地巡查和监控,防止非法恢复生产。对擅自恢复生产的,一经发现,从快从严查处。
三、强化领导,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加强对煤矿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煤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李文顺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琦、市经贸委主任张赴宁、市安监局局长潘振为副组长,市经贸委、国土局、安监局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名单详见附件一)。
强化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督导。市政府派出由市经贸委、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和业务技术人员组成的煤矿安全生产督导组(名单详见附件二),进驻天能集团。进驻时间从即日起到2005年12月底,重点督查煤矿的瓦斯治理和各大系统存在重大问题的整改,督查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等。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提出督查建议,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煤矿安全隐患不消除,督导组不撤销;瓦斯治理不彻底,督导组不解散。天能集团、徐矿集团、大屯煤电公司要成立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组,进驻各煤矿,认真落实瓦斯治理有关规定和技术措施。
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领导挂钩联系点制度。李文顺副市长联系天能集团,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琦联系龙固煤矿,市经贸委主任张赴宁联系沛城煤矿,市安监局局长潘振联系马庄煤矿,市经贸委、安监局其他班子成员分别联系天能集团其它煤矿(名单详见附件三),具体负责各挂钩联系点的安全生产。
四、加强监管,切实加大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
市各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坚持“预防为主”,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增加监察检查频率,认真开展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严格执法,把超通风能力生产、瓦斯治理、隐患整改等作为重点监察的内容,对违章作业、违法生产、冒险作业、管理混乱的矿井要加大处罚力度。严格执行领导问责制,严肃查处安全事故,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失职渎职,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按照国家《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决定》及“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追究责任。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等,营造煤矿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督促煤矿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