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统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推进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的整体发展。把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生态省建设以及推进城乡一体化与区域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三带两区”(环杭州湾、温台沿海、金衢丽高速公路沿线三大产业带以及浙西绿色山地生态区、浙东蓝色海洋生态区)的空间格局。发达地区要进一步推进城市化,提升工业化,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力争率先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深入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山海协作”和“百亿帮扶”三大工程,有选择地推进发达地区产业向欠发达地区转移,引导欠发达地区加强劳务输出和异地脱贫,促进欠发达地区产业集聚和人口集聚,使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新的增长点。到201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人口,确保30万人下山异地脱贫,欠发达乡镇实现总体小康,欠发达地区与发达地区发展水平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
三、战略举措
(十)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规划体系。抓紧修编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健全和完善分片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域总体规划、镇(乡)域规划等,逐步形成比较完善的城乡规划编制体系和城乡一体的空间规划管制体系。以编制市县域总体规划为重点,进一步调整完善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的供排水、公交、生态建设与保护等专项规划,规范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合理安排市县域范围内城镇建设发展、生态保护、农田保护、农村社区以及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供水供电、邮电通信、垃圾处理、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体系,促进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深化城乡规划编制工作改革,加强规划执法,强化区域性规划的综合协调功能,突出以人为本,强调统筹兼顾,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合理控制环境容量,科学确定建设标准,促进城乡可持续发展。
(十一)深化城乡配套改革。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关键是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结构。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放宽城镇准入条件,凡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和生活来源的农村居民及其随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准予其在城镇落户,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加快与户籍制度相关的配套改革,逐步消除城乡居民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合理的政策限制。加快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折价入股参与基础设施及工商项目建设的办法,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深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广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加快土地征用制度改革,严格区分公益性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明确界定政府土地征用权和征用范围,进一步完善征用程序,研究制订土地补偿费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分配办法,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增加经济适用房供给,全面推行廉租住房制度,改善城镇居民特别是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劳动就业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使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劳动就业权利。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在不断提高城乡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基础上,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水平差距。
(十二)加快推进产业升级。进一步夯实农业基础,大力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做大做强特色种养业、种子种苗业和农产品加工营销业。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加快发展开放型农业,不断扩大农产品出口。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加快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保护和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大力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社、农产品行业协会和种养业大户,依靠科技进步,完善农技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一批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区,形成农户专业化生产与产业化经营相结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和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体系。围绕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积极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临港重化工业和高附加值特色工业,加强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具有较高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和小型“巨人”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和名牌战略,建立健全农业和工业产品质量、环境质量、安全生产和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标准。大力发展商贸、物流、金融、旅游、会展、软件、信息和中介组织等服务业,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