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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的通知

  (六)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优化生产力和人口布局的要求,加强对城乡基础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着力改变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状况。加快城乡一体化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高速公路、干线公路和乡村道路建设,形成干支相连、区域成网、城乡通达的公路交通网络。加快城乡一体化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农村供水供电网络、垃圾及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建设,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到2010年,形成以高速公路、电气化铁路、高等级航道为骨干,以乡村公路为基础,港口功能充分发挥,水陆空相互配套的立体化交通运输网络;形成以区域中心城市和县城为核心,以中心镇、中心村为基本联结点,覆盖城乡的电力、通信、公交、饮用水等公共服务设施网络体系。
  (七)统筹城乡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和人人享有社会保障为目标,加快推进城乡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一体化。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经济的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带动就业容量的扩大,以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就业结构的优化,为城乡劳动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稳定的就业岗位。加强城乡劳动力培训,不断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城乡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建立健全工资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使城乡居民能够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加强城乡劳动者特别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权益保护,逐步消除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中城乡居民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异,实现同工同酬同保障。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保险体系和救助体系,加快推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全覆盖,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加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医疗救助、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农村五保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和廉租住房等制度建设,加快建立广覆盖、多层次、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到2010年,全省就业岗位比2003年增加350万个以上,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人人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
  (八)统筹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按照生态省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快建设生态城镇和生态村庄,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完善防灾减灾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全面开展城乡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和重点工业企业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整治,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综合治理和再生利用,加强城市和交通干线交通噪声综合治理,不断改善环境质量。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加大生态公益林建设和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资源保护力度,加快区域生态廊道建设,建设高标准平原绿化,形成一批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确保区域生态安全。继续推进“万里清水河道”、“万里绿色通道”建设,治理水土流失,保护流域生态环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清洁能源,全面推进能源、原材料、水、土地等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和消费方式,创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到2010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60%以上,林相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进一步提高;主要水系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比率在8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农村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70%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到3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率和达标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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