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5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2005年改革计划》的通知
(2005年4月27日 深发[2005]7号)


  当前,全国改革创新已经进入攻坚克难阶段,中央和省要求深圳继续发挥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田、示范区和排头兵作用,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高举改革创新的旗帜,发挥改革创新的优势,以改革创新推进深圳各项事业的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省的要求和2005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三届十一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现就认真组织实施《深圳市2005年改革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把改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增强加快发展的危机感和责任感,深刻认识大力推进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改革工作放到重要位置。要充分发挥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的传统优势,向改革创新要发展的动力、发展的空间,以更大胆识、更大勇气、更大魄力、更大力度,把深圳的改革创新推向更深层次、更高阶段、更广阔的范围和更宽的领域,以改革创新推动科学发展观的落实和发展模式的转变,为实现效益深圳和谐深圳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目标提供动力保证。
  二、注意把握改革创新的工作原则。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不动摇,牢牢把握经济特区发展的社会主义政治方向。坚持全面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一起抓,一起推进。坚持在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大格局和整体部署中大力推进。坚持务实求实,不搞没有实效的标新立异,不为改革而改革,不为创新而创新。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协调同步抓,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促稳定,以稳定保改革。实施“半步策略”,立足现实,推行渐进式改革,积小胜为大胜,不求一下子迈大步,实现大跨越。培养“工兵”意识和精神,敢人所不敢,先人之更先。
  三、加大对全市改革工作的统筹力度。市发展改革局要充分履行统筹推进改革的职能,解放思想,大胆改革,通盘考虑,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确保效果,力争在一些重点改革上有大的突破。要严把改革方案的审核关,全市性的综合改革方案,由市发展改革局负责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实施;各牵头部门负责的专项改革方案,与市发展改革局共同研究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市发展改革局要抓紧做好“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编制工作,为我市下一步的改革创新做准备。
  四、扎扎实实做好各项改革工作。各区、各部门要认真制定落实《深圳市2005年改革计划》的具体方案,明确改革工作的负责机构、人员和进度要求;改革方案必须充分调研,反复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涉及公众利益的必须进行公示和听证;方案中必须有改革效果预测和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分析,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增强改革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积极稳妥推进改革方案的实施。各参与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助,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在涉及人员安置、资金补偿、福利待遇、财产处理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政策和改革方案执行,确保改革“不走样”;出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