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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联合执法行动结束以后,各市州要对本地区联合执法行动情况进行自查,形成文字总结材料,于7月20日前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将把联合执法行动开展情况,作为今年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督查的重要内容,对整治不力、工作效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责成其说明原因、限期整改。此项整治工作也是今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组织领导
  联合执法行动是依法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需要部门联动、省市县通力协作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省成立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姜儒振兼任办公室主任,省人口计生委主任李万郴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省监察厅、省人口计生委、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具体负责指挥和协调联合执法行动。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对联合执法行动的领导。
  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属地原则”进行,同时,省、市、县之间要加强区域协作,互相支持。联合执法行动要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文明执法。要严肃纪律,对有案不查、查清案件不处理或降低标准处理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作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
  六、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使联合执法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监察部门: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案件的查处进行协调,必要时,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依法依纪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
  1、负责省集中整治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清理2003年1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后的生育情况;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B超机数量、型号、是否能做胎儿性别鉴定以及操作人员等情况进行备案;清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近两年来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妊娠14周以上引产的情况,会同卫生部门调查清理2003年1月1日以来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对孕妇进行B超检查和施行人工终止妊娠的情况;追踪调查孕妇怀孕后孕情消失的情况等。
  3、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并做出处理。严肃查处以下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机构和个人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组织、介绍妊娠妇女进行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的违法行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机构和个人违法施行计划生育手术行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人工终止妊娠或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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