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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集中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失效]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4月)
  1、广泛宣传发动,形成依法整治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在全社会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条例》、国家三部委第8号令和省政府第194号令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有关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规定,宣传保持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的重要性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调的危害性,形成强大的联合执法宣传声势。
  2、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各级人口计生部门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通过张贴公告和在报刊、广播电视反复刊播等形式,将举报电话号码和举报信箱向群众公开,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开展举报。
  3、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对本系统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4、开展调查摸底,掌握案件线索。检查孕妇报告和随访、乡镇定期孕检、协会会员联系育龄对象等情况;检查各级各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2003年1月1日以来的B超检查、染色体检测、引产登记簿及相关病历档案等情况;检查2003年1月1日以来,领取一孩《生育证》、二孩《生育证》妇女的生育情况,特别是领取二孩《生育证》后未生育、怀孕后外出、孕情消失以及人流、引产的妇女情况等;检查药品零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有权销售机构终止妊娠药品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检查医疗、医药广告市场;检查书刊、光碟等出版物市场。
  (二)依法依纪处理问题和整章建制阶段(5月至6月)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调查摸底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迅速组织调查取证,对有关责任人,经查证证据确凿的,要依法依纪给予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察。
  针对整治活动中暴露的突出问题,各地要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管理。包括制定和完善生育过程跟踪服务和管理制度,B超、染色体检测等设备管理制度,施行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新生儿出生、死亡登记和报告制度,有奖举报制度,案件查处制度等。重点加强孕情跟联合执法行动实行查处案件每月报告制度。各市州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上月查处案件情况归总报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地立案、结案和处理情况及时予以通报。省联合执法行动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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