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中央和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严厉打击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使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平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省政府第194号令,使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家喻户晓,引导群众树立科学生育观念。
(二)依法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等行为。
(三)加强对生育全过程的跟踪和服务,加强B超管理、妊娠14周以上引产管理和终止妊娠药品管理。
(四)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制度和机制,标本兼治,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升高趋势,使我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对象
1、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2、个体诊所、非法行医机构和个人鉴定胎儿性别、施行终止妊娠手术和使用药物为孕妇终止妊娠的;
3、组织、介绍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4、非法购置、使用B超和购置、使用B超及染色体检测等设备拒不备案的;
5、违法制作、出版、印刷、复制、进口、发行和销售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出版物和资料性印刷复制品的;
6、违法制作、发布有关非医学需要选择胎儿性别广告的;
7、符合法定条件妊娠14周以上的妇女,擅自施行终止妊娠手术或者自报新生儿死亡但不能提供合法证明的。
(二)检查的重点单位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医疗保健机构、个体诊所、出版物市场、广告市场、药品批发及零售企业、药店等。
(三)整治的重点地区
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偏高、基础较差、问题突出、举报线索多的地方,省、市、县交界处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域。
四、工作步骤
联合执法行动从4月1日起到6月底止,分二个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