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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文件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文件的通知
(云政办发[2004]256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4〕25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我省生物种类及特有类群数量均居全国之首,生物多样性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均占有重要的地位。目前,全省已知高等植物426科、2592属、17000多种,分别占全国的88.4%、68.7%、62.9%;已知脊椎动物1737种,占全国总数的58.2%;哺乳类296种,占49.92%;鸟类792种,占66.48%;两栖类102种,占44.12%;爬行类151种,占39.22%;淡水鱼类399种,占55%左右;珍稀物种资源、占全国的675%,居全国第一位。列为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植物有151种,占全国的42.6%;列为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199种,占全国的594%,其中亚洲象、野牛、绿孔雀、赤颈鹤等23种在我国仅云南独有。但是,近年来人为破坏生物物种资源的问题日益突出,许多野生动植物受到“岛屿化”、“生境破碎化”影响,其适宜生境范围越来越小,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仍然面临着严峻形势。为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生物物种资源(包括生物遗传资源,下同)的保护和管理。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涉及多部门、多领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省政府决定建立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厅际联席会议制度,统一组织、协调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厅际联席会议由省环保局牵头,省发改委、教育厅、科技厅、财政厅、建设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卫生厅、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知识产权局,云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昆明海关,中科院昆明分院,中科院昆明植物所,中科院昆明动物所等部门和单位参加。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全省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三、深入调查,制定规划。为全面掌握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状况,由省环保局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对全省生物物种资源状况、分布区域等开展深入调查,摸清底数;对重点保护的珍稀濒危生物物种和具有重要经济价值或潜在用途的野生动植物进行编目,发布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和珍贵树种名录,建立健全全省生物物种基因库网络,并在此基础上制定全省生物物种保护利用规划。各级各有关部门也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的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各级保护利用规划要纳入全省和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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