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05年全省劳动保障工作的通知
(浙劳社计财[2005]81号)
为认真贯彻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除省政府下达各市政府的劳动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外,现就我厅制订的全省劳动保障工作考核目标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力推进社会保障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
各地要按照率先建立符合浙江实际、比较完善的城镇社会保险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框架,并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养老保险要在巩固26个经济发达市县全覆盖扩面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实行扩面和保面并举,进一步提高13个基金困难市县基金支付能力。同时,大力推进中间状态县市养老保险扩面工作。到2005年,全省企业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净增20万人。
医疗保险扩面要以非公有制企业职工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为重点,争取到年底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净增36万人。
失业保险要以26个经济发达县市和城乡统筹就业试点县市、股份制企业和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为重点,积极扩大覆盖面,到2005年,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430万。
工伤保险要围绕《
工伤保险条例》的贯彻落实,把高风险行业、企业纳入参保范围,到年底参保人数达400万人以上。
生育保险要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积极探索并推广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协同推进的管理模式,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切实保障生育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加强职业培训,积极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各地要以注重培养劳动者的复合技能、创业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做实做大做强职业培训。进一步加强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2005年全省再就业培训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55万人。同时,努力扩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覆盖面,健全职业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推进普通高等院校和高职院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全年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人数50万人。
三、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
各地要继续把巩固和加强劳动合同管理放在劳动关系调整工作的重要位置,重点在非公企业、改制改组企业和农民工中推进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到年底,全省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6%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