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海洋经济强省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4.海洋综合管理得到加强。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和《浙江省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依法治海工作不断深入。完成了省、市、县三级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建设,编制了《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海域使用权证和有偿使用制度,海域使用“无偿、无序、无度”状况得到初步遏制。全省海洋环境监测预报体系和赤潮应急监测预警机制开始建立。努力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程,积极筹建一批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的进展,南麂列岛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被列入联合国“人与生物圈保护组织”。
  (二)存在问题。
  我省海洋经济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宏观指导、协调和规划,开发管理体制不够完善,海洋经济整合度不高;海洋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海域使用和空间布局方面的矛盾日益突出;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任务艰巨,传统优势产业面临严峻挑战,新兴海洋产业发展滞后,港口海运和临港工业的发展优势尚未得到充分发挥;海洋科技总体水平较低,海岛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海洋执法体系、执法能力建设仍然滞后,等等。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我省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主要因素。
  (三)发展机遇。
  迈入21世纪,海洋经济面临新一轮发展机遇期。首先,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将全面参与和融入国际竞争,充分发挥海洋大通道作用,积极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是我省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第二,我省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发展阶段,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有利于培育新的增长点,促进全省经济结构的提升和战略性调整,有利于增强资源保障能力,拓展新的发展空间,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第三,海洋经济是环杭州湾地区和温台沿海产业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主动接轨上海、积极参与长三角合作的重要载体和平台。随着我省陆域经济整体规模的扩大和海洋经济向深度、广度进军,陆海之间资源的互补性、产业的互动性、布局的关联性进一步增强。特别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以及杭州湾大通道、舟山大陆连岛工程、温州洞头半岛工程(以下简称“三大对接工程”)的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将在陆海经济联动发展中取得新的突破。
  二、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我省海洋经济强省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八八战略”总体部署,以建设海洋经济强省为目标,以滨海城市和陆域经济为依托,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以科技进步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合理开发和保护海洋资源,加快优化海洋产业结构和布局,不断提高海洋经济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走出一条陆海相互联动、具有浙江特色的海洋经济发展路子。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