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举办大型会展和商贸活动。规划建设综合规模40万平方米的天津国际会议展览中心。把中国·天津投资贸易洽谈会办成集投资与贸易于一体的标志性展会,不断提升PECC博览会、国际汽车贸易展览会、北方自行车展、啤酒节等大型品牌展会的水平。吸引一批国内外展览展示、交易博览、品牌发布、贸易洽谈等大型商贸活动来津举办,吸引国际著名会展企业在津设立地区总部或分支机构。
4.着力提升零售商业能级和业态水平。加快培育大型连锁龙头企业,支持各类连锁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的资本和业务重组;以大型综合超市为主力业态,积极发展便利店、折扣店、厂家直销中心、电视购物等新型业态;加快以电子商务为基础的新型商业模式的应用。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商业企业和国际顶级品牌、国内著名品牌,到2010年,引进若干家国际顶级专业专卖旗舰店,50个国际顶级品牌,200个国内外知名品牌。
加快发展便利商业,高标准建设菜市场,全面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设一批小型超市、早点快餐、物资回收等便民商业设施。健全农村商业网络,全面实现消费品连锁店进村、农资网络进乡镇、农产品进市场。
5.加快发展生活服务业。进一步保护和扶持老字号,发展天津菜等各种地方风味和西餐,丰富餐饮文化内涵。大力发展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服务业,规范发展租赁、拍卖、典当等行业。鼓励连锁化、品牌化经营,支持服务细分、服务创新和特色经营,增强服务功能。到2010年,餐饮业营业额突破300亿元,其他生活服务营业额翻一番。
(三)完善中介服务体系
着眼于提高专业化、市场化程度,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中介组织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权威性的特点,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服务,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行业自律,实现规范发展。不断扩大对外开放,努力提高中介服务行业的执业水平,形成符合市场经济要求、与国际通行规则衔接、门类齐全的现代中介服务体系。
到2010年,全市中介服务门类扩展到60个,从业人员达到30万人以上。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企业,成为环渤海地区的中介服务重要输出地。
1.全面推进中介机构的改制。推动各类中介机构与挂靠的行政部门脱钩,凡从事经营性业务的中介机构要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承担行政职能的中介机构要改制为公益性事业单位。2005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实施意见,完成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的脱钩。
2.营造公平、公开、规范的发展环境。严格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破除行业及部门垄断,清理并取消不合理的地方限制,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市场准入门槛、指定服务等一律撤销。政府要加快职能转变,凡是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自律管理的事项要交给行业协会或中介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扶持中介机构的发展。2005年,市政府制定并出台市场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行业协会管理办法。
3.大力引进国内外著名中介服务机构来津执业。抓住服务业对外开放和CEPA机遇,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会计、律师、咨询、评估、技术检测和认证等中介机构来津执业。扩大中介服务业的国际合作,通过引进专家、委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我市中介行业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从2005年起,每年引进若干个国际或国内著名中介机构。
4.促进中介服务业集聚发展。中心城区以发展楼宇经济为载体,引进和培育知名品牌的中介服务机构,形成一批有专业特点的律师楼、会计楼、咨询大厦等,市、区政府在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
5.培育全国知名品牌的中介服务企业。积极引导部分条件成熟的,经营规模、业绩、品牌等在行业排名前列的天津法律、会计、咨询、广告、招投标等中介服务机构,向集团化方向发展,建成若干个全国知名品牌的大型事务所。积极发展策划、创意等新型中介服务。
6.改革和完善中介服务业管理体制。市政府成立全面管理和协调中介组织发展的机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市中介服务业的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政策和法规,协调发展中的问题。
(四)完善文化服务体系
按照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和经营性文化产业的不同要求,在满足市民基本需求基础上,依托市场机制,加大对外开放力度,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化娱乐、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体育健身等领域的产业化进程,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使天津成为重要的文化中心城市。主要文化产品消费量、公共文化服务享有量、人均文化消费值、外国留学生拥有量、国内外知名医疗机构拥有量、公共运动场地拥有量、大型体育赛事等核心指标处于全国先进水平。
1.进一步完善文化设施,积极推进报业、出版、广播影视、音像、演艺娱乐、文物交易等产业,到2010年上述产业增加值保持15%以上的增速,力争达到26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