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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开展重点市场和重点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食品批发市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以及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坚决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加强不合格食品的退市监管,依法责令企业停止销售和追回不合格食品,完善相关的处置措施;积极推进农村食品流通网和监督网的建设,实施超市、放心店下乡工程。
  抓紧西北果品交易市场建设和大荔农产品批发市场、礼泉果品中心批发市场、汉中过街楼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工作,争取年内建成使用,做好泾云蔬菜批发市场、咸阳新阳光农产品配送中心等7个建设项目的有关准备工作。
  健全食品流通服务体系,加强企业自检体系建设。向社会推荐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冷链配送和电子商务;加快推进企业自检体系建设,积极督促大型畜禽屠宰加工和农产品经销企业建立严格的进货检验制度,配备必要的有害物残留检测设备,进一步完善委托检验制度,形成有害物超标食品市场退出机制。
  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快速反应机制。积极推进12315“进社区”、“进村镇”、“进学校”活动,在75%以上村镇、社区、学校设立消费者投诉点。建立市场预警制度,在一定范围内定期发布市场预警或消费提示,警示和告诫食品经营者和消费者。
  (四)整治食品消费环节
  认真落实餐饮业、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加大对餐饮业、食堂卫生许可的审查力度,建立严格的准入制度,严把卫生许可关。年底前大中城市完成90%以上餐饮业、学校和托儿所食堂及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的量化评定工作。
  加强对餐饮业、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的监督力度。要进一步规范有关卫生监督工作,竭力控制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的流行和发生。强化经营者责任,建立食品卫生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学校食堂、小餐饮、建筑工地食堂等易发食品中毒环节的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卫生监管工作重点从城市向农村的转移。
  (五)整治儿童食品
  组织全面检查。各部门在“六一”儿童节前夕要组织对全省所有生产、加工、销售儿童食品的企业和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未经批准生产儿童食品特别是婴幼儿配方奶粉的加工点要坚决取缔,对不法分子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
  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进一步完善儿童食品的准入条件,建立健全既能确保食品安全,又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儿童食品企业管理规范,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坚决清除出市场。
  (六)整治陕西地方特色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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