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要推动产权制度改革,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吸引社会科技资源,建成面向行业、开放式的技术创新基地,加强产业化研究开发,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三、大力推进产学研结合
(六)推动多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形成以企业为主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广泛参与、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产学研联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共建产学研基地,对建在企业并达到较高水平的产学研基地,政府有关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加快大学科技园建设,鼓励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科技人员在不侵犯本单位利益的前提下,入园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创办、领办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七)鼓励各种科技力量进入企业。支持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以各种形式进入企业,参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在企业的推广应用。允许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不侵犯本单位经济技术权益的前提下,进行业余兼职和技术服务。
(八)建立企业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鼓励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合作培养机制。鼓励企业选送人才到高等院校进行定向培养,允许高等院校为企业开办各种学科专业班,培养企业专业人才。企业科技培训的费用按规定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四、加强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
(九)鼓励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鼓励企业针对发展中的技术难题,引进省外和境外先进适用技术。要采取以市场换技术、技贸结合的方式,在引进先进设备的同时,引进技术。企业引进技术要与技术的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并与自主开发和合作开发相衔接,努力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企业技术引进所需进口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可按国家税法规定减免进口关税和增值税。企业引进技术的人员培训费用(包括出国培训费用),可摊入项目成本。企业为推进引进技术的吸收与自主创新,从国内外购入并首次使用的生产制造技术、专利实施许可、技术使用许可、软件使用许可和科技开发方法等知识产权,可按规定程序申请有关科技项目支持。
(十)支持企业开展国际技术合作。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开展科技合作,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积极选派企业科技人才出国学习培训,参与国际科技合作。鼓励企业与国外科研机构联办研发中心,合作进行重大项目研究开发。支持企业依法到省外、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吸引当地科技人才进行技术开发。
五、建立企业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