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05]17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五年三月八日
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方案
近期全省火灾呈现出时间集中、大火集中、起数增多、死伤人数增多的特点,尤其是3月5日郑州市敦睦路针织商品批发市场火灾,造成12人死亡,给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针对这种严峻的火灾形势,省政府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的消防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决定立即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按照省政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公安、消防、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会、教育、建设、商贸、民政、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等部门,在全社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保安全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突出以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单位为重点,抓住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这一关键环节,采取果断措施,督促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61号),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为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重点
消防安全大排查的范围是社会各类单位。整治重点是:商场、市场、“三合一”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学校、医院、高层建筑、地下工程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
整治内容是:
(一)人员密集场所
1.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的。
2.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处设置铁栅栏,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
3.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