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近三年的目标:一是2004年底前建立省级政府依法管理、市县政府协助管理、农村信用社自主经营的管理体制。二是完成3个农村合作银行和66个统一法人县级信用联社组织形式改革的任务。三是扩大全省农村信用社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争取到2007年,各项存款余额由2003年末的597.1亿元增加到985亿元;各项贷款余额由2003年末的424.2亿元增加到730亿元。四是农村信用社资产质量明显改善,经营实力不断壮大。计划2004年底不良贷款比例为29.8%,2005—2007年不良贷款比例分别控制在25.2%、21.7%、18.5%;计划2004年底资本充足率为2%,2005—2007年分别达到4%、6%、8%。五是转换经营机制,改革用人和收入分配制度,改善支农服务。六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管理风险、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
我省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远期目标:把农村信用社逐步办成由农民、农村工商户和各类经济组织入股,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社区性地方金融机构,充分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更好地支持农村经济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三、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改革管理体制
按照国务院关于“国家宏观调控、加强监管,省级政府依法管理、落实责任,信用社自我约束、自担风险”的要求,组建安徽省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省联社是由全省市、县农村合作银行及县级农村信用社联社共同发起并入股组成的,依法履行行业自律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在省政府领导下,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功能。
省联社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领导全省农村信用社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法规政策,引导农村信用社坚持为“三农”服务的方向,在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提高支农服务水平和效能,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完善和农村经济发展。
省联社的主要职能是:制定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行业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执行;指导农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规范、有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完善内控制度,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组织电子化和综合业务网络建设和管理,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依法指导督促农村信用社选举理事、监事和聘用主要管理人员,负责农村信用社、农村合作银行理事长(董事长)、主任(行长)的考核提名;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农村信用社员工培训;组织农村信用社之间资金调剂和融通,办理或代理农村信用社资金清算和结算业务,参加资金市场,为农村信用社融通资金;协调有关方面关系,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等。省联社不具体经营存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