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两免一补”发放程序
(1)免费教科书的发放:免费教科书实行政府采购,直接将书发放到学生手中。国家规定课程的免费教科书由省教育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统一采购发放;其他免费教科书由承担费用的各级教育部门、财政部门或学校统一采购发放。
(2)免杂费资金的发放:省、市财政部门按照免杂费的人数和标准及本级负担的比例,逐级将资金一并下达县级,由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将资金统一拨付到有关学校(并附资助对象名单),学校按照资助对象名单直接免收学生杂费,并向学生开具免收杂费证明。
(3)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资金的发放: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确定的资助对象和补助标准将资金统一拨付到各学校,学校将补助资金直接发到学生个人。
4.“两免一补”分步实施规划根据中央补助免费教科书资金的安排,并考虑我省各级财政的承受能力,我省地方“两免一补”工作按以下规划分步实施:
(1)免费提供教科书
2004年,中央下达我省免费教科书资助名额为191.4万人,占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数的16.5%。从2005年起,我省各级要按照中央免费教科书的发放范围,同时免费提供地方和校本课程的教科书。到2007年,享受免费教材的贫困学生达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人数的20%。具体步骤按中央资金的安排实施。
(2)免杂费
2005年,全省免杂费的覆盖面要达到当年度中央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的60%,2006年达到80%,2007年达到100%。
(3)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005年,全省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覆盖面要达到当年度中央免费教科书发放范围中的寄宿生的60%,2006年达到80%,2007年达到100%。
鼓励有条件市、县提前达到规划目标。
三、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实施贫困学生“双助工程”关系到广大农村中小学、高等学校贫困学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双助工程”作为当前及今后较长时期财政、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认真学习、广泛宣传政策,加强调查研究,将“双助工程”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双助工程”目标如期实现。省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认真、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市、县及高等学校,特别是财力相对困难而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通过以奖代补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拖拉、措施不力或弄虚作假的,要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