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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豫政[2004]8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下简称《纲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现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贯彻执行《纲要》,努力建设法治政府
  国务院印发的《纲要》是各级政府依法行政的纲领性文件,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纲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力争经过10年左右的分步骤推进,基本实现国务院确立的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
  二、转变政府职能,坚持职权法定
  (一)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权力的设定和行使,主要应限定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实行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保证市场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打破部门保护、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进一步转变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方式,正确处理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的关系,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促进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建立健全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和风险的能力,妥善处理各种突发事件,维持正常的社会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不受侵犯。
  (二)合理划分和依法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权限。科学合理设置政府机构,核定人员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法定化。加强政府对所属部门职能争议的协调。
  (三)完善依法行政的财政保障机制。完善集中统一的公共财政体制,逐步实现规范的部门预算,统筹安排和规范使用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清理和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等政府非税收入;完善和规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补贴制度;行政机关不得设立任何形式的“小金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全部上缴财政,严禁以各种形式返还;行政经费统一由财政纳入预算予以保障,并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四)改革行政管理方式。积极运用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等方式实现行政管理目标。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政府上网工程的建设和运用,扩大政府网上办公范围,尽快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除直接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之外的政府信息一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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