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进一步抓好苗种体系建设,重点是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良)种基地,树立质量品牌意识,使之真正成为全省的龙头企业;强化市、县重点水产苗种繁育场的建设与管理,促其上规模、上档次,发挥应有的作用。到2010年,争取建成国家级原(良)种场5个,省级原(良)种场15个,市、县重点苗种繁育场30个。尽快形成以国家级原(良)种基地为龙头,以省级原(良)种基地为骨干,以市、县重点苗种繁育场为基础,具有我省特色、覆盖全省的多层次水产原(良)种苗种繁育体系,使全省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
要完善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和检验检测体系,积极推进水产品认证。全面建立生产日志制度、科学用药制度、水产品加工企业原料监控制度、水域环境监控制度和产品标签制度,强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全过程的质量管理;抓好水产水域环境、生产投入品、养殖技术规范、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疫方法等标准的制定,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加快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认证,加强对水产养殖用药的指导和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用药行为。到2010年,全省建成150个无公害水产品生产基地,覆盖面达到80%以上。
要加快水产病害防治网络建设。配套建设省级水产病害防治检测中心,在水产重点市、县(市、区)建设水产病害防治检测站,其他水产资源相对薄弱的省辖市集中建设区域性的水产病害防治检测站。争取在“十一五”期间,建立起布局合理、运行高效的全省水产病害防治检测体系。
要大力发展水产二、三产业,培育水产经济新的增长点。要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有利时机,拓宽水产品出口渠道,支持和扶持出口创汇企业加速发展,尽快扭转我省水产品出口品种少、规模小的不利局面。要认真开展淡水水产品加工课题研究,借鉴国内外经验,探索我省水产品加工的新路子。积极稳妥地开展水产熟食品、半成品和小风味食品加工,提高水产品的附加值,培育和发展一批水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订单渔业。鼓励集体或个人在城镇创办水产品连锁超市,培育消费群体,大力发展以垂钓为主集观赏、旅游、餐饮为一体的休闲渔业,提高水产业综合效益。
要大力推广生态、健康的养殖技术,发展名特优水产养殖,提高现有养殖水面的生产水平。重点发展黄河鲤鱼、淇河鲫鱼、青虾、甲鱼、银鱼等优势水产品种,形成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的发展格局。
在发展高效渔业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产资源。既要有效利用,又要适度开发,决不能以对资源的过度开发、超负荷利用、污染水域、有碍生态平衡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对此,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有正确的认识,同时要把广大群众发展水产业的积极性引导好、发挥好和保护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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