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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计委关于宁波市服务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八八”战略和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总体目标,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知识化、信息化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国际国内贸易服务平台、先进制造业的供应支撑平台、提高城乡居民生活的公共服务平台和促进城乡一体化的服务平台等“四大平台”为重点,通过国际化带动、市场化推进、信息化支撑、法治化保障、规模化发展,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扩大规模,提升层次,形成“高增值、强辐射、广就业”的现代服务业新体系,实现我市服务业的跨越式发展,全面提升城市的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
  (二)主要原则
  1.扩大总量、提升质量原则。针对当前我市服务业总量仍然偏小的实际,坚持量的扩大和质的提升并举,进一步拓展领域,扩大规模;同时,运用先进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总体水平。
  2.外向带动、对外开放原则。适应我国加入WTO、经济全球化以及实施CEPA带来的机遇,在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产业分工,全面接轨全球资本市场、要素市场,打造长三角信息、人才、资本等要素聚集的重要区域。
  3.产业联动、协调发展原则。顺应产业融合的趋势,充分发挥服务业对一、二产业的流通融通、智力支持等功能,形成一、二、三产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格局。强化三产内部各行业的协调和融合发展,增强产业渗透力,提升综合竞争力。
  4.发挥优势、突出重点原则。充分发挥我市良好的区位条件、丰富的港口资源以及制造业发达、经济制度灵活等方面的优势,突出个性化和综合竞争力的培育,积极扶持优势产业、特色区块和潜力产业的发展。
  5.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原则。遵循服务业发展的规律,既要强化政府对服务业宏观政策的引导,加大对服务业的投入和扶持;也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市场竞争提高服务效率,推进服务业的市场化、社会化进程。
  6.空间集聚、合理布局原则。根据现实基础和未来发展方向,进一步强化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的空间约束,促进服务业的空间集聚。明确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形成配置合理、功能清晰、相对集中的服务业空间组织形态。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2010年)
  --服务业总量明显壮大,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显著提升。到2010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650亿元,年均递增14%,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43%左右(考虑数据来源等,文本中服务业数据为第三产业,下同)。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提高到40%,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40%以上。其中,到2007年,服务业增加值达到115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略超过生产总值增长水平,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41%左右。服务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达到35%,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35%以上。
  --服务业内部结构逐步优化,新型业态比重明显提高。以知识型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为代表的现代服务业逐渐成为主导。到2010年,金融、保险、信息、物流、中介、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在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到40%,年均递增1.5个百分点;教育文化、旅游休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的比重上升到20%,年均递增1.2个百分点。其中,到2007年,金融、保险、信息、物流、中介、房地产等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35%,年均递增1.5个百分点;教育文化、旅游休闲、卫生保健、体育健身、娱乐等消费性服务业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到25%,年均递增1个百分点。
  --服务业综合功能显著增强,长三角南翼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确立。基本形成发达、规范的现代大市场体系,初步构筑“大市场、大流通、大贸易”格局,基本确立长三角南翼重要的生产要素配置中心和商贸中心城市地位。一批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宁波落户。集装箱吞吐量超过1000万标箱,货物吞吐量超过3亿吨,基本建成东北亚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口岸进出口额占全省的二分之一以上,进一步确立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贸易口岸地位。商贸会展业和休闲旅游业等优势产业服务范围扩展到华东地区乃至全国;金融、保险和会计、法律、技术、营销、咨询等新兴服务业拓展到浙东地区。
  --服务业空间布局逐步优化,功能清晰的空间组织结构基本形成。初步建成都市商贸科教圈、现代物流圈和生态旅游圈等“三个圈层”以及八大功能亚区,形成配置合理、功能协调、相对集中的空间格局,集聚效益和规模效益得到充分发挥。中心城区的集散功能进一步增强,现代服务业中心地位得到巩固和提升。各功能区之间相对独立又有机联系的格局基本形成,各功能区的主要功能进一步发挥,初步实现差别化竞争、错位化发展。
  --服务业运行机制逐步完善,市场化和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到2010年,基本形成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服务业发展市场体系,初步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服务业运行环境。大部分服务业市场进入壁垒逐步消除,市场化程度稳步提高,市场体系较为完善,市场秩序较为规范,市场在服务业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服务业产业化水平有较大提高,产业化范围进一步拓展。服务业对外开放程度明显提升,参与国际分工范围更加广泛,与国际接轨的程度加深。
  2.远期目标(2011-2020年)
  充分发挥我市区域经济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势,进一步挖掘潜力,扩展总量,优化结构,拓宽领域,到2020年,基本构筑与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业体系,形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的空间组织形态。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基本确立;服务业成为吸纳劳动力的主渠道,全市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显著提升;服务业内部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服务功能大大增强。长江三角洲南翼的中心城市的地位进一步确立和巩固,成为东北亚重要的国际物流枢纽、华东地区重要的对外贸易和会展中心、长三角南翼重要的商贸旅游中心和浙江省的金融、教育、科技、文化和信息的副中心。
  三、功能区划与发展定位
  从宁波现有的城市空间结构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特征出发,结合“长三角”区域经济一体化和环杭州湾产业带规划的要求,根据我市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和城市功能定位,在全面分析市域服务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合理划分我市服务业发展功能区。
  总体上,到2010年,我市服务业要基本形成三大功能圈、八大功能亚区的空间组织形态。即以核心滨水区和东部新城区为中心的功能完善、高品位、高效率的都市商贸科教圈;以北仑港和杭州湾跨海大桥为支撑的功能强大、运作高效的现代物流圈;以奉化溪口、宁海温泉、四明山、象山海洋旅游和东钱湖、慈城古县城、三江文化长廊等人文山水资源为依托的生态旅游圈。根据各功能区的结构特征、用地发展方向和空间分异等,又将都市商贸科教圈分为核心商贸区、商务会展区、科教文化区等三个功能亚区;将现代物流圈分为港口国际物流区、区域物流配送区等两个功能亚区;将生态旅游圈分为都市旅游区、滨海旅游区、人文山水旅游区等三个功能亚区。
  (一)都市商贸科教圈(含核心商贸区、商务会展区、科教文化区等三个功能亚区)
  范围横跨海曙、江东、江北三个建成区和鄞州中心区,总面积约170平方公里。该区域承担了我市主要的金融保险、商贸流通、中介服务、公共管理和科技教育等城市职能,是我市商贸金融密集区、科技文化创新区和现代服务核心区。目前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传统服务业比重较高,新兴业态发育不足。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服务质量有待提高。金融商贸等布局不尽合理等。发展定位是:立足于现有产业基础,以生产型服务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规模,完善功能,优化提升商贸流通、餐饮娱乐、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保险、会展商务、中介服务、科教文化、知识服务等物质消耗低、吸收就业多、附加价值高的现代服务业,增强城市的集聚功能、辐射功能、创新功能和管理功能,着力打造功能完善、高品位、高效率、具有国际化服务功能的都市商贸科技区。
  1.核心商贸区。以三江汇合处向外呈环状延伸的区域,是我市三江片的核心功能区块,也是现代服务业最为发达的区域,集中体现宁波大都市的聚散、创新、居住等功能。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商贸流通、中介服务、会展商务、现代居住等现代服务业,建设成为市级商务区(CBD),以培育、巩固和提升“长三角”南翼经济中心和国际港口城市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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