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18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提高我省森林火灾综合防控能力,确保森林资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建设成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33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组织扑救困难的自然灾害。近年来,随着退耕还林、天然林资源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我省造林绿化步伐显著加快,森林面积和林草植被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工作的任务愈加繁重和艰巨,加之受全球气候异常的影响,近年来高温、干旱、大风等不利天气增多、暖冬气候明显,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林区人为活动频繁,我省森林防火形势非常严峻。森林防火工作事关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森林防火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林区社会稳定,为加强生态建设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组织体系,进一步提高森林防火工作的管理水平
  森林防火工作线长面广,火源管理和扑救工作涉及林区社会的各个方面。形成健全稳定、高效精干、信息畅通、反应快捷、保障有力的组织指挥体系,对强化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至关重要。各地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充实和加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的力量,核定编制,配齐专职干部,形成自上而下的全省森林防火组织指挥体系。同时,要加强省及重点林区市的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和预警监测信息中心的正规化建设,完善功能,尽快发挥作用,省、市各有关部门要给予大力支持。
  要建立健全森林防火培训制度,明确培训任务,落实培训责任。省上负责对市、县两级分管领导防火指挥和防火业务知识的培训,各市负责抓好县(区)和基层森林防火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分管县(区)长、乡(镇)长、村委会主任和林业局长、林业站长都必须接受森林防火业务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科学指挥和安全避险等知识。要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领导包片责任制、火源管理、防扑火预案、扑火前指指挥工作规范、专职指挥员培训任职考核、森林火灾报告等制度,不断推进各项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进程。加强森林防火科学研究工作,建立科研、推广和示范基地,开展科研项目联合攻关,积极推广运用计算机网络、3S(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卫星定位)等高新技术,实现省、市防火办的计算机联网,提高森林防火科技水平。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