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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三部门
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4]11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至2003年,我省共完成了8180个行政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了行政村通广播电视。使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从85.5%提高到93.2%,对促进边远贫困农村的物质、文化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我省大部分行政村“村村通”工程运行良好,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山村,设备所需的维修更新费用乃至日常维护费用都不能落实,以致无法实现“村村通”长期通,甚至出现返盲现象。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村村通”成果,推进“村村通”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搞好我省“村村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国办发6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村村通”工程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村村通”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标志。全省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和确保长期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落实职责任务。“村村通”的管理和服务是县市广电部门的重要职能,省广电局具体负责“村村通”的实施,要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省发改委要将“村村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财政部门要解决好“村村通”建设配套费用和贫困乡“村村通”维护、维修费用。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落实“村村通”建设和长期通的各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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