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发[2004]48号)


西安、渭南、铜川、延安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西安至延安铁路是铁道部和陕西省联合修建的合资铁路,是连接我省陕北、关中、陕南三个区域的经济动脉,是我省煤炭、石油、粮食运输的主要通道。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是省和铁道部2004年重点建设项目,途经西安、渭南、铜川、延安四市的临潼、阎良、富平、蒲城、澄城、白水、宜君、黄陵、洛川、富县、甘泉、宝塔共12个县(区),全长332公里,工程建设总工期两年,计划于2006年9月建成。该工程的建成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陕北能源化工基地建设,振兴陕西经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开发利用沿线丰富的矿产、旅游、人力资源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确保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征地及补偿标准
  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征地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西安、渭南、铜川、延安市政府积极配合,沿线县(区)政府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征地数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为依据。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征用水浇地每亩补偿1.88万元(含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和征地管理费)。
  征用旱地(含园地)每亩补偿1.33万元(含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耕地开垦费和征地管理费)。
  征用菜地的补偿标准,按照收益,经实地测算后确定。
  (二)取弃土弃碴偿还用地每亩补偿6000元(含土地补偿费、土地复垦费、青苗补偿费和地面附着物补偿费)。
  (三)铁路回收地综合价每亩2000元(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和建构筑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书或原始征地资料。
  (四)铁路施工临时用地每亩每年补偿:水浇地900元,旱地600元。临时用地的复垦由占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恢复,没有条件复垦或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应向当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按5元/平方米的规定标准缴纳土地复垦费,由当地县(区)国土资源部门组织进行复垦。
  二、关于建、构筑物拆迁及补偿
  (一)西延铁路扩能改造工程的建、构筑物拆迁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数量按实际丈量和清点的数量计算。城市规划区内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迁,按照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2004年8月1日前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城市规划区以外的房屋及构筑物拆迁补偿标准,由省国土资源厅会同有关县(区)政府和铁路建设单位现场调查测算确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