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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的通知

  安全体系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要按程序经国家安全保密等有关部门审核认可后才能实施。正确处理电子政务外网与电子政务内网的关系,严格保障措施,做到既满足信息共享、政务公开,又保证网络安全;既满足服务社会的需要,又保证信息安全,该放开的放开,该守住的守住。
  (五)开展外网运行示范。承载3—4个有明确意向使用电子政务外网的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业务系统。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省政府决定在省信息化领导小组之下成立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主要负责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领导和工作机构,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力量,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总体实施方案、有关管理办法、各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都应经过专家论证通过并报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方能实施。省政府各部门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报经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审核批准,各市(州)政府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方案应报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办公室备案。
  (二)制订好实施方案和年度计划。将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纳入四川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以四川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长远规划和本《通知》为依据,本着立足当前,兼顾长远,适度超前的原则,制订切实可行的总体实施方案。同时与总体方案相衔接,逐年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并落实到具体建设项目分年实施,逐步推进。
  (三)落实建设资金。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及应用系统建设所需的资金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解决。其中,省到市(州)、省级部门的线路租用费由省统一解决。省级外网平台线路租用费、运行费(含应用建设推进费)和安全平台建设经费、门户网站建设经费、大型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经费及开通后的运行费等,由省政府办公厅按基本建设支出和常年性运行维护费用支出项目报经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分别由省发展改革委立项解决和省财政年度预算统筹安排解决。
  (四)明确职责分工。省政府办公厅主要负责总体方案的制订、全省性应用系统开发、数据库建设等项目的组织、论证筛选和报批;负责电子政务外网、门户网站与省级部门分网站及市(州)外网、门户网站信息资源整合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省应用培训计划的提出和实施;负责检查督促和考核。负责省信息化领导小组和省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政府各部门负责按省政府批准下达的总体方案、年度计划要求做好本部门的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按统一要求在门户网站做好政务公开、便民利民服务的有关工作;配合省政府办公厅做好现有网络和行业专网信息的鉴别、分离和向电子政务外网的迁移、整合工作;按统一要求做好全国全省公用信息库相关信息的组织整理、报送和装载及更新工作;做好省政府办公厅就电子政务外网和门户网站建设、维护布置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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