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十八)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认识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中央加强“三农”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充分认识“三农”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做到加强“三农”的决心不动摇,扶持“三农”的力度不减弱,强化“三农”的工作不松懈。要主动适应工业化发展阶段和政策趋向的变化,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要求,切实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更加主动地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要互动联动,把服务延伸到农村,形成全社会支持农业、关爱农民、服务农村的强大合力。
(二十九)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加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增强他们为民服务、廉洁自律的意识,努力提高执行政策、依法办事、发展经济、维护稳定的能力,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充分发挥挂钩扶贫单位和各级驻村任职干部的作用,抓好相对后进薄弱村党组织的整建帮扶工作。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农村“一事一议”制度,推行村务决策听证制度。推广“支部加协会”模式,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支持他们依法开展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保护和调动农村基层干部的积极性。
(三十)深入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认真实施《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创新和改进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结对济困、情暖八闽”活动,在农村逐步形成尊老爱幼、邻里和睦、见义勇为、扶贫济困的文明新风。继续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普及科技文化知识。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加快旧村改造、新村建设步伐,着力整治村容村貌,广泛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文明新风户”、“婚育新风进万家”和“美德在农家”等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活动。努力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加快全面小康的建设步伐。
(三十一)切实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稳定。深入开展创建“平安乡镇”活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基层调解网络,特别要加强农村基层调解会、治保会建设,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农村群体性事件处置机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切实依法行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基层法制法规教育,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完善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