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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十一)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六千”水利工程。今年要建成1500个村级供水工程,完成150座病险水库保安工程,建设20座小型水库和4000个山地蓄水池水利工程,新增50万亩节水灌溉,整治100公里河道,完成115万亩水土流失治理任务。认真抓好田间灌排工程、小型灌区、非灌区抗旱工程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新机制、新办法,严格区分加重农民负担与农民自愿投工投劳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政策界限,在切实加强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的前提下,本着自愿互利、注重实效、控制标准、严格规范的原则,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工投劳。继续对农民兴建的“六千”水利工程给予适当补助。
  (十二)建立健全农业防灾抗灾体系。继续加快主要江河流域防洪设施和县(市)城区防洪堤工程建设,全省重要海堤防潮能力基本达到国家新颁布的防洪标准。加快病险水利工程除险加固,进一步完善洪水预警网络体系,加强抗旱设施建设。抓紧建设莆田木兰溪、九龙江北溪防洪工程和泉州外走马埭、福清东壁岛、莆田澄峰、霞浦沙头围垦工程。加快中尺度灾害性天气预警系统建设,增强城乡灾害性气候监测预警能力,着力在抗旱、防洪、防火等方面配备应有的设施。防治农作物、森林病虫害,加强动植物疫病监测。加强渔港等渔业工程建设,完善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海洋灾害进行监测、监控和预警、预报,减少海洋灾害损失。加强森林火灾监控,减少火灾发生。建立和完善地震、地质灾害预警防治体系,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
  (十三)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公益林、沿海防护林的保护和建设,重点保护好“五江一溪”流域的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继续推进沿海防护林建设,抓好沙荒风口造林、沿海基干林带加快与断带补齐、老林带及其他低效林改造,以及红树林、农田林网建设。加强濒危物种、滨海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和管理。继续开展生态农业建设,抓好生态农业及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试点工作,积极推进农村沼气工程建设,大力推广“猪—沼—果”等农业生态能源建设模式。加强水资源保护,继续抓好水葫芦整治和保洁工作,加快农村规模养殖、垃圾等面源污染治理。
  四、加快农业科技进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水平
  (十四)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增加农业科研投入,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农业科研投入体系,形成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要确保农业科技三项费用占科技三项费用总额的37%以上。有效整合、合理配置农业科技资源,建设农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农业重点实验室,开展重大应用技术攻关和试验研究。深化农业科研体制改革,加快产学研、农科教结合,围绕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技术,组织多部门、多学科专家和科研机构进行科研协作攻关,力争取得一批突破性的重大科研成果。强化科企结合,鼓励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企业等联办农业科技研发中心,不断增强农业和农村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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